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在集成了这些年一系列国家加快发展旅游的相关文件、法规智慧、充分吸收中央深化改革意见等要求的基础上形成的文件,是集成各种旅游发展智慧的集结号,更是打造旅游业升级版的冲锋号。
集成智慧,强调树立科学旅游观。《意见》充分吸收了2009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成果,充分吸收了全国旅游发展的最新实践智慧,浓缩了各方面精华,反映了最新认识,而且更加聚焦重点、更加清晰、更加有力、更加接地气。
突出改革,强化市场决定性作用。《意见》把旅游业发展改革措施置于简政放权、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历史进程中,强调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兴旅,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发展格局。提出要深化旅游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文件明确提出了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抓住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的重点:一是提出加快推进旅游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切实发挥各类旅游行业协会作用,鼓励中介组织发展;二是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打破行业、地区壁垒,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三是各地要破除对旅行社跨省设分社、设门市的政策限制,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车船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四是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扶持特色旅游企业,鼓励发展专业旅游经营机构,推动优势旅游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支持有自主知识产权、民族品牌的旅游企业做大做强;五是稳步推进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实现对国家自然和文化遗产地更有效的保护和利用;六是抓紧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对景区游客进行最大承载量控制;七是取消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将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和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下放至省级旅游部门。
开放合作,提升旅游国际化水平。《意见》结合国家重大战略,提出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采取有利于边境旅游的出入境政策,推动中国同东南亚、南亚、中亚、东北亚、中东欧的区域旅游合作。积极推动中非旅游合作。加强旅游双边合作,办好与相关国家的旅游年活动。直面入境旅游下行压力大的现实,强调大力拓展入境市场,并明确了工作重点。提出完善国家旅游宣传推广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国家旅游宣传促销专业化、市场化。提出加强国家旅游形象宣传。研究促进外国人入境、过境旅游签证便利化措施,推动符合规定条件的对外开放口岸开展外国人签证业务,逐步优化完善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推动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城市数量适当、布局合理。统筹研究部分国家旅游团入境免签政策,优化邮轮出入境政策。为外国旅客提供签证和入出境便利,不断提高签证签发、边防检查等出入境服务水平。
拓展格局,突出旅游的创新发展。《意见》高度重视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的发展,突出旅游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强调拓展旅游发展空间,并明确了拓展方向:一是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要求在城乡规划中要统筹考虑国民休闲度假需求,营造居民休闲度假空间;积极推动体育旅游,加强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与旅游活动的融合发展;发展集特色医疗、疗养康复、美容保健等于一体的医疗旅游。二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提出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旅游小镇,建设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三是创新文化旅游产品。提出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与重点旅游目的地合作,打造特色鲜明、艺术水准高的专场剧目;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整合会展活动,发挥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节庆品牌效应,组织开展群众参与性强的文化旅游活动。四是积极开展研学旅行。将研学旅行、夏令营、冬令营等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中小学生日常德育、美育、体育教育范畴,增进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五是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培育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在具备条件的口岸可按照规定设立出境免税店,研究完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鼓励特色商品购物区建设,发展购物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