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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3月20日 星期四

    产业评论

    创新是关键

    张玉玲 《 光明日报 》( 2014年03月20日   14 版)
    制表:杨君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世界性难题,对于新兴的文化产业而言,更是一个难题。近年来,文化产业与金融的结合,每一步都是创新,每个动作都是探索,每个项目都在开创先例。既为中国文化产业的融资之道积累“真经”,也为解决融资难问题交上中国的“答卷”。

        1574亿元,这是截至2013年12月,全国文化产业本外币中长期贷款的累计余额。这个数字,概括了五年来文化金融的融合成果,也见证了文化金融的快速发展。文化产业与金融的“联姻”,收获的不仅是真金白银,更是观念认识的突破。

        这其中,一个文件的出台是可以浓墨重彩书写的里程碑——2010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等九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明确提出以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的政策性文件。

        这个自上而下的文件,是顶层设计的蓝图,是观念创新的结晶,是对文化产业规律认识的深化,标志着政府部门开始有意识地引导我国文化产业向着成熟的、更加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五年来,从风投到贷款,从基金到上市,从保险到发债,形成了对文化企业各成长期的不同金融服务,初步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有效缓解了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实现文化金融顶层设计的阶段性任务。

        这个观念创新的文件,是一个号角。文化部联合相关政府部门,引导金融机构、文化企业共同参与,坚持不懈地开展了探索创新的工作。五年来,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从陌生不了解,到半信半疑,到发生兴趣,再到普遍接受,最后主动为文化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随着观念的转变和认识的提高,一些金融机构纷纷把文化产业当作新的业务增长点,投入物力和人力,加强对文化产业的研究,有的还成立专门的分行和支行,精准地为文化企业提供服务。

        转变观念的还有广大文化企业。他们走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封闭发展“小环境”,走出“自给自足”的“作坊”经济,融到社会生产,寻求社会资金的支持,借助金融的力量实现自己的战略规划。注入资金血液的文化企业没有让资本和社会失望,一部电影能创造十亿元以上的票房,一个游戏公司可以出口到世界100多个国家,文化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在肯定成绩之时,也要看到文化与金融结合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虽然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接近4%,但文化产业的贷款余额只占到全国各行业贷款余额的0.2%。这个数字,与广大文化企业的资金需求不相适应,与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的发展目标不相适应。

        诊断当前文化与金融融合的阻碍,有很多原因。一方面,资本是逐利的,金融机构不是“慈善家”,有控制风险的要求和规范,不会为文化产业网开一面而破坏自己的经营原则。另一方面,对文化企业的价值认识,还是以传统产业的标准来衡量,普遍把文化企业当作轻资产企业,没有给版权和创意应有的价值,没有把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的长远效益体现出来。

        要突破这些发展障碍,实现文化和金融的深度融合,别无他法,依然要靠创新。要用新的认识去形成新的服务,用新的探索化解矛盾,最终找到双方诉求的共同点和利益的平衡点,实现文化金融的共赢。比如,中国工商银行在文化产业信贷上勇于尝试,不要求文化企业用房子和土地抵押,而是根据文化产业的特点,转变信贷思路,通过关注文化企业未来现金流的控制,推陈出新,形成新的金融产品:在影视剧方面,用制作方、电视台和播出方合同订单做融资;对电影,实现打包融资;对景区收费权进行融资等一系列产品。

        由此看来,在思想和行动上,还要继续高举改革的大旗,贯穿创新的思路,深入研究文化企业的全生命周期的融资要求,调动一切有利因素支持文化金融合作,合力推动文化与金融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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