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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冬季的来临,新疆乌鲁木齐中小学附近的“小饭桌”日渐红火。因需而生的“小饭桌”,为那些没有时间照顾孩子的家长减轻了不少负担。但很多家长也担心:这些“小饭桌”的部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店面属无证照经营、不具备营业的必要条件等现实,让“小饭桌”的卫生、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相邻乌鲁木齐实验小学、第30小学的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卫生巷,是目前乌鲁木齐市“小饭桌”相对较为集中的地方。在巷道的居民楼、临街的窗户上,都可以见到“小饭桌”的标志。而在一些中小学门口,也常常可以见到打着“小饭桌”招收午托的广告牌子。记者随一名小学生走进一家“小饭桌”,一间30多平方米的平房里摆放着10多张桌子,两名工作人员用大盆给孩子端来中午的饭——包子和粥,20多个孩子围着桌子就餐。
据这里的工作人员介绍,孩子们除了吃午饭外,还可以在此休息,直到下午上学时他们再将孩子送到学校门口。
记者在不同的学校周围走访了多家“小饭桌”,发现情况都大同小异。一是房间狭小,基本都是由居民住房和普通厨房改造而成;二是经营者大多为下岗职工、退休人员或家庭主妇,他们无法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卫生防疫证;三是看不到餐饮服务许可证,可经营者都声称自己办了健康证,而且自家的孩子也在此吃饭,卫生绝对合格。
既然“小饭桌”多为无证经营,为什么家长还要选择让孩子来这里呢?一位姓张的家长说,她很想找到一家有资质的“小饭桌”,但几天寻找下来,一家也没有,只好退而求其次,看看卫生条件好不好了。因为“小饭桌”确实为他们解决了孩子中午没有地方吃饭的问题。最重要的是,孩子在这里能与同龄的小伙伴长时间交流,对成长有好处。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目前90%的“小饭桌”都是在“既被家长需要,又不被执法部门认可”的情况下尴尬地存活着。经营者表示,他们每天餐后都会认真消毒,加上经营规模和营业额很小,不愿意去各个部门办证。“如果执法人员来查,我们也绝不说是开办了‘小饭桌’,只说是亲戚朋友的孩子在此吃饭。”一位经营者的话道出了绝大多数“小饭桌”的现状,这让执法监管有了很大难度。
早在2011年,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就颁布了《乌鲁木齐市学生小饭桌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小饭桌”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经营。同时规定,乌鲁木齐市内“小饭桌”综合治理由当地卫生、教育、工商等七部门联合监管。但到今日,乌鲁木齐市大约600多家“小饭桌”中办理有关证件者寥寥无几。而作为“小饭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虽然已经划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但目前部分细节还在和卫生系统交接。
青少年处在长身体的关键时期,他们的成长过程不能等出了问题再来“加强管理”,必须从最初、事先就认真地考虑到所有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千万别让“小饭桌”成为监管的盲区。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加大监管力度,给孩子一个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本报记者 王瑟 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