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学东渐以来,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思想和方法基本笼罩在西方文学理论体系和评价体系中。赵辉的《先秦文学发生研究》突破这一传统模式,运用“限定时空言说”理论框架,对先秦时期原生态文学现象的发生及其本质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精辟阐述,论述了先秦时期诗、赋、史、论等各种文学样式在其原初的礼乐政治文化背景中的意义和特质,是一项很具创新意义的研究成果。
本书独创了“限定时空言说”理论框架,认为先秦文学的言说都存在一个特定的场合。这特定的场合,表现为主体特定性质的行为。行为的性质、目的决定了主体和言说对象的身份,也决定了主体和言说对象因身份而产生的言说关系。由于人们“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是什么身份说什么话”“看什么对象说什么话”,因而,特定的场合也决定主体说什么和怎样说。作家与作家之间,同一主体不同的作品在体裁、内容和题材及言说方式等方面的差异,正因为言说场合、言说主体与言说对象身份及其构成言说关系存在着差异性。这一理论,不仅为理解先秦文学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也为中国文学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角度和阐述途径,即注重从言说的性质、目的、主体、对象身份及言说关系去解释文学现象。
依据这一理论提供的全新视角,作者将先秦的礼乐形态分为原始宗教和政治两种性质不同的形态;从原始宗教和政治两种礼乐文化具体的言说场合这一视点出发,深入阐释了先秦文学的性质、文体形态、思维方式、言说方法等方面的发生、发展,解决了先秦文学研究中长期没有解决的一些重大问题。如作者认为,先秦的文坛隐含于神坛、政坛,形成先秦文学与宗教、政治三位一体的格局。这一格局,确立了先秦融天道、道德、人与文章为一体的一元形态下的三维建构,也确立了先秦文学“讽喻”的主流言说方式的生成,不仅决定了先秦文体的发生和以功能确定文体的惯例,而且对先秦文学的性质产生了决定性作用,合理地解释了先秦文学的发生、发展机制,这对于认识先秦文学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独特的理论和研究视角及方法,使本书具有一系列新颖独到的学术观点。如:阐释礼乐的伦理原则与《易》象思维的融合,生成了先秦的诗、赋、史、论“讽喻”这一主要言说方式;辨析“寺”原本为祭祀的神坛,继而为最高统治者集居住、宗教祭祀和行政于一体的建筑后转变为国家的政治机构,“寺”为“有法度者”,“诗”为在“寺”之言,故在先秦政治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判别“六诗”、“六艺”所谓风、雅、颂原初为礼乐政治形态的言说方式,而不是《诗经》中作为“诗之体”风、雅、颂;论述赋的言说方式和文体源于宗教礼仪祭祀主持人向神灵一一列举祭祀物品之赋转变为言辞话语之赋;论析先秦时期各种文体和区分不在文章形式本身,而在于其功能的不同,故先秦不存在严格的文体,也不存在记言、记事之文以及诸子散文和历史散文的区分;解释诗、乐、歌的关系,指出先秦的诗论实为乐论,“诗言志”之“志”的内涵为德立功成;考证百国《春秋》佚文,依据百国《春秋》佚文认定孔子《春秋》的体式只是春秋历史散文的特例。这些论述都为前人所未言,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