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红荔,女,汉族,1963年11月生,中共党员,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詹红荔多年来把少年审判工作向外延伸,挽救大批失足少年,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爱孩子、帮孩子、救孩子”,是詹红荔坚守的信念。她总结出一套庭前、庭中、庭后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即庭前“三个不开庭”、庭中“三个不轻易”、庭后“三个不松手”。被告人小沈因口角将邻居打成轻伤,在看守所里还叫嚣出去后要“砍死他全家”。詹红荔经常带书籍给小沈,陪他说话。小沈生病了,詹红荔立即找来医生为他诊治。在詹红荔的真情帮扶和感化下,小沈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如今的小沈经营着一家建材店,家庭和睦幸福。
9年来,詹红荔审结500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1140多人,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315名少年犯和问题少年在她的帮教感化下,重返课堂或顺利升学,70余名少年犯出狱后找到了工作。为了不伤害孩子的自尊,詹红荔称回归社会的少年为“新生少年”。她组建“新生少年队”,组织孩子们开展公益活动,让他们学会感恩。在她倡导下,延平区设立“失足少年救助基金”,为“失足少年”求学、返乡提供帮助。
詹红荔荣获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福建省道德模范、福建省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入选“中国好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