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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5月16日 星期四

    第一线·《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发布

    留守儿童达6000万,流动儿童超3500万

    《 光明日报 》( 2013年05月16日   14 版)
    CFP

        《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日前发布。这份报告依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支持,由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组成的课题组共同完成。该报告显示,3.37%的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相对应的儿童高达205.7万,这一问题值得关注。

     

    农村留守儿童规模扩大,流动儿童大幅增加

     

        这份报告指出,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约为6102.55万。农村学龄前儿童规模快速膨胀,学龄前留守儿童(0-5岁)达2342万,比2005年增加757万,增幅达47.73%。

     

        农村留守儿童高度集中在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报告显示,其主要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广东、湖南等省份。此外,从农村留守儿童所占比例来看,重庆、四川、安徽、江苏、江西和湖南的比例已超50%。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留守儿童中近1/3与祖父母一起居住,有3.37%的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基数大,相对应的儿童高达205.7万。

     

        报告中还提到,全国城乡流动儿童数量大幅度增长,规模为3581万。多数流动儿童属于长期流动,平均流动时间为3.74年。此外,大龄流动儿童增速最快,规模已达1128万,比2005年增加429万,增幅为61.43%。

     

        调查显示,大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流动儿童有机会在校学习,少数存在入学晚的问题。接受完义务教育选择继续在居住地读高中和考大学的流动儿童面临着许多困难。“有异地高考需求的流动儿童”在个别省份十分集中,广东、北京、上海排在前三位。

     

    探索有偿代理制度,构建关爱网络

     

        该报告指出,经过各方努力,留守儿童面临的亲情缺失、生活抚育、教育监护、安全保护及流动儿童面临的平等接受教育等问题有所缓解,但还没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且新的问题仍在不断出现。

     

        为此,课题组建议,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政策体系,修订保障儿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监护制度,强化父母法定监护责任,探索有偿代理监护制度,填补留守儿童监护缺位。

     

        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纳入留守流动儿童集中地区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相衔接的关爱网络,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托管、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开展课外活动。

     

        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起点和基石,建议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此外,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使更多的留守流动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对于大龄留守儿童,特别是无人监管的留守儿童,建立长效帮扶和管护机制,对他们及时给予教育指导。

     

        针对大龄流动儿童教育需求,稳步出台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异地参加中考、高考制度的相关政策,使更多流动儿童能够在生活城市接受高中教育等。(本报记者 李海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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