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公冶长》:
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
孔子说:“甜蜜花巧的话语,奉承讨好的脸色,过分做足的恭敬,左丘明以之为耻,我孔丘也以之为耻。隐藏起怨恨,假装和他友善要好,左丘明以之为耻,我孔丘也以之为耻。”
在这里,孔子列举了三种人格姿态:巧言、令色、足恭;再加一种行为:匿怨而友其人。他还引用左丘明的态度,对这些人格和行为做出了“耻”的宣判。
要知道,“耻”是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道德法庭的最严厉判决。
我们来分析一下孔子的判决。
先看巧言、令色。
巧和令本来都是好词,比如“巧笑”就好,《诗经》这么写女子,孔子很欣赏——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八佾》)。为什么用在言和色上,就让君子引以为耻了呢?
因为,对别人花言巧语,胁肩谄笑,不仅有违真诚,还是自我的奴化。
更糟糕的是,这种自我人格奴化,会导致君子方正人格瞬间坍塌、萎缩,所以子曰:“巧言乱德”(《卫灵公》),指的就是巧言对于人的德性的伤害,甚至直接伤害到君子人格中的膏肓部位——仁。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论语》中这句话在《学而》、《阳货》中两次出现,不能仅仅理解为编纂上的疏忽。
再看“恭”。
孔子是很赞赏为人之“恭”的,他说君子是“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论语·颜渊》)。他称赞他的好兄长子产,是“其行己也恭”(《公冶长》)。学生樊迟问仁,他的回答是:“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论语·子路》)。学生子张问仁,他的回答是:“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这五者是:“恭、宽、信、敏、惠”(《阳货》),第一个就是“恭”。君子“九思”也有“貌思恭”(《季氏》)这一思。他自己,不仅“温良恭俭让”(《学而》),日常气质还“恭而安”(《述而》)。
所以,孔子反对的,不是“恭”,而是“足恭”,就是刻意做足的恭。
举个例子,在街上碰到老师,打个招呼,问个好,甚至鞠个躬,都是“恭”,很好。但假若突然趴到地上去磕头,那就不好,是“足恭”。这种“做足”的“恭”里,一定有“做”的成分,其用心,就不好说了。
恭是道德的正态。
足恭是道德的变态,也是道德的丑态。
再看“匿怨而友其人”,这也不好。为什么?因为这种行为,对人对己,都不公平。
怨他,却又要强迫自己与之为友,这难道不是对自己不公平?
与之为友,却又内心怨恨他,这难道不是对别人不公平?君子不屈己,亦不欺人。
实行道德,须是随意的而不是刻意和曲意的。道德的状态应该是随意自然的状态,不自然的状态一定不是道德的状态,至少不是自发自觉的道德状态,而是扭曲的状态——有时是被外力强迫而扭曲,有时甚至是被自己强迫而扭曲。这种扭曲的社会道德状态或个体道德状态,会让人感觉到一种很特别的别扭——那是不舒展的道德的别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