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暖意融融。在热烈的掌声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王胜俊等与6位刚刚履新的知名法学专家见面。
在2012年12月底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卢建平被任命为最高法院刑三庭副庭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辉被任命为民一庭副庭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被任命为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这是最高法院首次集中邀请法学家交流挂职,消息一出,受到广泛关注。
一同到最高法院挂职的,还有另外3位法学家。由于不担任审判职务,他们不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其中,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任最高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党校报刊社副总编卓泽渊任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则担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安排法学专家学者任职,有利于更好地在法院司法制度建设、司法解释制定、司法政策研究、重大案件审理和司法课题调研等方面,充分听取和吸收意见建议,更多地将最新法学研究成果运用于司法实践、服务于司法实践,帮助审判人员开拓视野、提高能力。”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见面会上如是说。
从学者到法官
“挂职期间,我将秉持事业心和使命感,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法官职责,为实现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尽最大的努力。”见面会上,年龄最小的姚辉代表6位专家发言。
姚辉今年48岁,主攻民商法,多次参与司法解释起草。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他的课堂经常人满为患,其中不少是来“蹭课”的学生。学生们评价他“有书卷气、条理清晰”。
其余5位专家也大有来头。卢建平是法国归来的博士,研究刑事政策、犯罪学等领域;薛刚凌是唯一一位女专家,从理工科跨入行政法领域,近年来为推动拆迁条例废止、房屋征收条例颁行作出了积极贡献;卓泽渊是著名法理学家。这三人都曾入选“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与薛刚凌一样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李曙光,长期研究司法制度和破产法,是破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起草者之一;中央财经大学的郭锋,则是一位证券法和金融法专家,曾在多起有重大影响的维权案件中担任首席律师,并推动了司法解释出台。
法学界人才济济,这6位挂职人选是如何确定的?最高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透露,2012年8月份,最高法着手邀请部分法学院校、最高法院内设部门进行了推荐。挂职的学者须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是专业能力较强,一般应为应用法学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担任相应的教学领导职务;三是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无党纪政纪处分;等等。
“综合考虑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研究方向、专业水平和工作经历,并征求入选单位党委或组织部门同意,确定了6名挂职人选。”这位负责人说。
双向交流应制度化
最高法院集中邀请法学家挂职的背后,是2011年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和2012年7月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的指导意见》。
这两份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双向交流包括“走出去、请进来”多种形式,其中加强人员互相交流是核心内容。
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可定期与法学院校商议,选派优秀专家、学者到本院或下级法院挂职锻炼,担任相应领导职务;高级法院也可定期选派优秀法官,受聘担任法学院校兼职教师,支持他们建设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
指导意见还明确,交流人员挂职期间参与所在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与其他副职享受同样的权利,可出席有关会议、参加司法政策研讨、司法解释制定、重大案件研究、司法改革论证等工作;挂职期间不脱离原工作单位,一般不在非法院系统公务活动中使用挂任职务,不得以律师、顾问等身份参加有关诉讼活动。
本次挂职担任审判职务的3位法学家均未参加过国家司法考试,他们是否具有任职资格,引发了争议。
对此,最高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是2003年以后才有的,过去只有律师资格证等认证。这些专家多数都有从事司法实践的经历或当过律师,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历丰富。挂职锻炼不等于正式选拔法官,从干部交流和培养人才的角度讲,担任审判职务并无大碍。“而且,挂职岗位的确定是根据审判要求和专家特长而定,不会让他们主审一个案子,主要还是发挥理论研究的特长。”
“法学界的专家学者是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法学专家与法官的角色转变,有利于提高法学教育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也有利于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水平和审判水平。”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认为,法院与法学院校双向交流机制还应该制度化、常态化,通过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对法学理论研究以及审判工作产生积极作用,共同推动法治建设。(本报记者 王逸吟 龚 亮)
专家小传:
卢建平,法国蒙彼利埃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在刑事政策、犯罪学等领域科研成果较多,曾入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挂职担任最高法院刑三庭副庭长。
姚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在民商法领域学术成果颇丰,挂职担任民一庭副庭长。
薛刚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的教学工作,曾入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挂职担任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郭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长期从事法学理论研究与教学工作,在民商法、证券法、金融法领域学术成果较多,挂职担任研究室副主任。
卓泽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先后在西南政法大学、中央党校任教并担任教学领导职务,曾入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挂职担任司改办副主任。
李曙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长期研究司法制度及破产法,挂职担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