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17日 星期四

    光明时评

    “天价复印费”是变相腐败

    林 萧 《 光明日报 》( 2013年01月17日   02 版)

        据媒体报道,近日一位律师在其实名认证微博上爆料,称“近万页卷宗在法院复印每页3元,当事人仅此一项就向法院支付了近3万元”,并出具了法院收据。该律师随后向记者证实,微博所指法院为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此事,该法院15日回应称:“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耗材和设备维修。”

        为补贴成本,法院收取一定的复印费未尝不可,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遵循市场公平原则,不能漫天要价。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但必须在法院进行,此项规定的初衷是便于管理,却成为个别法院牟利的机会。普通复印只需区区几毛钱,此时一张却收取3元。如此“天价复印费”显然有公权自肥之嫌,说到底还是因为存在变相腐败。

        事实上,不仅是个别法院在用权力自肥,其他一些单位或部门也存在类似现象。例如,山东一家服装企业老板近日透露,年底各种名目的检查和会议扎堆:查卫生、查账目、入网入会、搞培训、开座谈会,哪一项都得掏钱才能打发。再比如,武汉多处火车票代售点被曝长期收取学生手续费,但铁道部早在2007年就出台规定,办理学生票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附加费用,虽然只是收取5元手续费,但涉及数万名学生,其影响着实不小。

        由此可见,不论是3元的复印费还是5元的火车票手续费,都可以称得上内含“小恶”,能做得堂而皇之的必然也有腐败因素。这种明显的不合理,看起来微不足道,群众有时急于办事忍一忍就过去了。但这样的“小恶”做习惯了,就会在不经意间造成各种“天价”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破坏政府的形象。

        从表面上看,“小腐败”虽然不合理,但也够不上犯罪,由于具有隐蔽性,某些部门在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时更显得心安理得,大不了算是工作失误,取消不收就是。正因如此,出现天价盖章费、天价过路费、天价复印费也就不足为奇了。

        “小腐败”的危害在于,腐败情节细微甚至到了不易察觉的地步,而政府形象损害却如同“温水煮青蛙”,遇到突发事件很可能就会大爆发。

        “勿以恶小而为之”,各级部门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政府形象,对于“小腐败”必须“大惩治”,不仅要坚决遏制,更要严厉追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政府部门树立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也才能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光明日报
    中华读书报
    文摘报
    出版社
    考试
    博览群书
    书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