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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17日 星期四

    光明时评

    科学工作者不能为香烟辩解

    周 龙 《 光明日报 》( 2013年01月17日   02 版)

        15日,来自毒理学、医学、公共卫生学、伦理学和法学等多学科的院士、专家,围绕“减害降焦——科学还是骗局”主题展开探讨。在媒体报道这一研讨会后,控烟再度成为舆论关注的话题。

        2008年,我国曾因控烟不力,被全球200名NGO代表联合授予了“脏烟灰缸奖”,获奖原因是“宁要漂亮的烟盒,不要公民的健康”:在卷烟包装的警语标识规格虽然选择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最低限度的30%,但没有采取国际上普遍使用的带有警示性的图文,甚至用大多数国人不清楚的英文警语占据大部分有效面积。而有关部门对此的解释是:为了防止伤害公众心理。

        为了“安慰”公众容易受伤的心,卖烟者除了不断美化烟盒,还让烟草广告深入到社会每个角落,甚至希望学校都有“天才出于勤奋,烟草助你成才”的标语。而为了消除公众对“吸烟有害健康”这句话的顾虑,科研工作者被请了来,大力推广所谓“减害降焦”新型香烟。

        尽管国际上早已证实“降焦不等于减害”,但这并不影响低焦油香烟在我国市场的成功。有资料显示,仅2012年1月到10月,我国就销售了540万箱低焦香烟,同比增加80%。2008年到2011年,低焦香烟销量年均增长93%,而一般的烟卷增长只有3.3%——看来,“减害降焦”的真实目的是减控烟的“害”,烟民肺里的焦却一点也没减少。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我国烟草消费占世界比重高达1/3。近两年虽然控烟组织开展了抵制影视吸烟镜头等多项活动,但由于缺乏有关法律的强力支持,总体收效甚微,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者超过100万人,控烟形势严峻。

        当此之时,科学工作者应积极探讨戒烟方法和控烟政策,为公众谋求幸福,切不能去做所谓“烟盒美容师”,为毒害健康的香烟去辩解甚至美化。背离科学精神和道德的行为,肯定会遭到社会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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