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人才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深刻学习领会制度优势的思想内涵,对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制度自信当建立
制度优势既是一个相对概念,也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概念。如何看待中国的人才制度,或者说我们人才制度有什么优势呢?在这个问题上,人们的认识还不尽一致,许多同志还缺乏一种制度自信。
制度首先体现为一种价值关系。从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提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到十八大报告重申“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人才制度在逐步建立完善过程中,四个尊重的价值思想始终是制度建设的核心和灵魂。科学人才观形成了一整套人才价值思想体系,如人才是最活跃的先进生产力、人才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人人皆可成才等核心价值观,已经逐步成为影响、塑造、规范人才发展的社会机制,为人才的活动提供规则、标准和模式,将人才发展的活动导入可合理预期的轨道,给人才提供了健康成长的实际空间。
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程,特别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以来,我国已经拥有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人才队伍,成为名副其实的人才大国。国家对人力资本的投入已经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2%,人才贡献率也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26.6%,人才发展的各项国际可比性指标都显示出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正在缩小。人才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局面,这充分证明我国人才制度优势正在明显提升。
用好用活为根本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人才制度优势有两个标准,一是激发人才创造活力,二是具有国际竞争力,这是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的衡量标准。对各级人才工作部门和人才工作者来说,使命崇高而又艰巨。
大而不强是制约人才发展的瓶颈问题。当前,我国人才发展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规模数量增长快而人才质量提升慢,人才素质结构变化快而人才产业结构优化慢,人才投入增加快而人才成果转化慢,人才各项政策出台快而政策落实见效慢,这四快四慢反映出我国人才制度仍然存在着活力不足、竞争力不强的问题,也直接影响了我国走向人才强国的进程。
国家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颁布以来,各地在人才强省、人才强市、人才强县的规划实施中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十八大报告要求,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最主要的是制度优先改革。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坚持以用为本的指导思想,把提高人才效能,用好用活人才作为制度建设的根本来抓,着眼于破解激发人才创造活力的体制机制障碍,着眼于形成我国在人才竞争中的比较优势。
科学发展是关键
形成我国人才制度优势,首先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管人才的制度建设。发挥党管人才工作的政治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和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坚持和发展科学人才观,科学领导人才发展,始终用党的先进性确保人才工作的健康发展,始终用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始终用党的方针政策激励和保障广大人才的创造活力,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共同参与和推动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实现价值提供良好服务。
其次要积极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激烈的国际竞争背景下,我国人才竞争力在全球范围依然处于弱势地位,与发达国家比较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这些差距实质反映在制度上的差距,如高端人才的引进和移民政策、吸引留学生制度、人才评价发现制度、人才荣誉奖励制度、人才市场配置机制、人才立法等方面都值得我们大胆学习借鉴。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竞争意识和改革意识,积极有效应对国际人才竞争的挑战,扩大国际合作与交流,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努力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以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整体优势的发挥,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战略主动,为实现人才大国向人才强国的转变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第三要加强人才法治建设,营造人才辈出的社会环境。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是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人才开发规律,落实好用人主体的自主权,发挥好市场配置人才的基础作用。要通过人才法制建设,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改革事业单位行政化的人才管理方式,减少人才聘用、选拔、评价、激励等过程中的行政干预,落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用人自主权,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认真做好人才服务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政府部门切实转变职能,创造人才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人才优质公共服务、监管人才市场规范运行。努力做到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
我相信,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我国的人才工作,必将在新的征程中乘风破浪,再创辉煌。
(作者系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