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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专家点评

    “四在农家”推进新农村建设

    作者:贵州省委讲师团原团长、贵州省核心专家、研究员 龚晓宽 《光明日报》( 2012年10月31日 09版)

        贵州省遵义市首先创造的以“富在农家、学在农家、乐在农家、美在农家”为主题的“四在农家”活动,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大创举,是全面推进我国农村五大建设(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好形式,值得学习和推广。

        从政治建设的角度来看,遵义市农村广泛深入开展的“四在农家”创建活动,是农村小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好载体。这一活动,贴近农村实际、取得实际效果、广为群众拥护,打造了新时期新形势下农村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平台,使农村工作由虚变实,由软变硬,由弱变强。凡是开展“四在农家”创建活动的地方,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普遍增强,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使党在农村的威信空前提高,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村社区面貌焕然一新。

        从经济建设的角度来看,“富在农家”就是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生产力,以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强烈愿望为第一需求,抓住发展经济、农民增收这一中心,找到了发展经济建设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在“四在农家”创建活动中,所有的示范点都把“富在农家增收入”放在第一位,引导农民群众围绕“富”字做文章,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瞄准市场理思路,找准致富的路子。“四在农家”活动使农民增收致富的思路更清、发展的路子更宽、发展的速度加快、发展的效果更好,得到了群众的衷心拥护。

        从文化建设的角度来看,“学在农家”就是学知识、学技术,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乐在农家”就是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体现了农民创造文明、享受文明的精神需求。“四在农家”活动从提高农民素质入手,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有机结合起来,不仅有效改变了农村的客观世界,而且改变农民的主观世界。推广“四在农家”,合民之心,顺民之意,切合农村实际,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农村的重要体现。

        从社会建设的角度来看,“四在农家”活动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好载体。“四在农家”坚持了“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注重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把建设民主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倡导诚信友爱、激发社会活力、保持安定有序作为重要内容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始终。通过“四在农家”活动,将诸多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了不少历史遗留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

        从生态建设的角度来看,“四在农家”活动是优化环境、促进生态建设的战略性举措。“美在农家”就是美化环境,是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条件。在“四在农家”开展的地方,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生产生活环境大幅度改善,大规模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如今,乌江两岸、大娄山下、赤水河畔,处处呈现出一幅幅美丽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景象。用农民朴实的话说是“走路不湿鞋,吃水不用抬,做饭不烧柴,村村寨寨靓起来”。“四在农家”创建活动描绘出了最新最美的西部新村蓝图,走出了一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

        总之,“四在农家”:即富在农家增收入,引导农民勤劳致富、科技致富;学在农家长智慧,引导农民提高素质,增长智慧;乐在农家爽精神,引导创造文明、享受文明;美在农家展新貌,引导农民追求心灵美、环境美,具有深刻的哲理、深远的意义,是贵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概括和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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