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10周年。深秋时节,记者深入青海西宁沈家寨、湟源县、格尔木等地采访,感受到新农合制度下各族群众的健康之路越走越宽。
10年来,在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卫生战线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青海省在全国率先织就了覆盖全体农牧民群众的医疗保障网。新农合制度已成为“农牧民群众得实惠,医疗卫生机构得发展,党和政府得民心”的一个先导性、标志性制度。为实现青海省委确定的“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医疗卫生保障。
青海省实施医改以来,完善了一批新农合相关配套政策,通过提高参合农牧民筹资标准及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扩大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等措施,使农牧民抵御大病的风险越来越低,全省农牧民健康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看病就医难的实际问题逐步缓解。
湟源县小高陵村34岁的汉子拉德奎,今年3月盼来了儿子。儿子出生10天后,患重症肺炎,在省妇女儿童医院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用34545元,不久前,他从医保局报销了医药费用20391元。拉德奎感慨地说:“如果不是新农合,我真不知该怎么办,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
青海省卫生厅厅长马海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拉德奎和张蕊这样的例子在全省数不胜数。近年来,新农合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一批困难家庭有病马上能看,还能看得起病,他们充分感受到了政策的实惠和温暖。
湟源县大华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李迎新说,以前老百姓住院是件大事,因为医院住不起,现在看病的人要求住院,因为卫生院的报销比例提高到了90%,门槛费也只有50元,一般疾病自己只拿几十块钱。
10年来,青海省的新农合制度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对保障农牧民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农合制度切实发挥了农牧民健康保护伞、脱贫致富奔小康助推器的作用,截至2011年,青海省农牧民因病致贫、返贫率从2003年的56%降到24.2%。新农合也使农牧民的健康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投资保健康的新观念逐步形成,“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基本消除。受惠于新农合,农牧民健康水平大幅提升。
新农合制度的建立,使农牧民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全省新农合受益人次从2005年的127.19万人次上升到2011年的284.15万人次,上升了1.23倍。尤其是近年来,省、州、县、乡四级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频现井喷现象,医疗服务需求的日益旺盛也促进了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方式、服务理念的根本转变。院内服务与巡回医疗、上门送医送药、下派医生、健康体检、对口支援等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基本建立,提高了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和时效性。目前,全省80%以上的病人在县、乡、村卫生机构就诊治疗,初步实现了“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乡,大病基本不出县”的目标。
(本报记者 刘 鹏 本报通讯员 何 君 段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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