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秉承“小财政办大民生”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深入推进医改作为提高全省各族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本方针,积极探索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性的有效途径,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健全机制,认真研究医改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通过实施一系列惠民政策和民心工程,“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少得病、看得起病的夙愿正在实现。
亮点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青海省不断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特别是建立了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在两次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基础上,2012年又将全省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300元提高到400元;新农合省、州(地、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5.5万元提高到10万元,使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平均达到76%以上。同时,还全面提高21类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建立三道保障线等,使群众的健康“保障网”更加健全完善。
亮点二:提高补助,增加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青海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服务项目增加至14类,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亮点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在14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基础上,下半年在全省所有县(市)69所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年内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目标。青海取消以药补医机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健全经费补偿机制,核定人员配备总量,改革人事和分配制度,加强医院能力建设,加强县级医院骨干人才培养等做法符合青海实际。
亮点四:药品采购采用新机制,零差率销售惠及百姓。青海在全省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率销售,对3类采购对象实行双信封招标、量价挂钩、统一配送。这种做法有效降低了药品费用,减轻了群众负担。
亮点五:重奖专项人才,全面提高医疗水平。青海省政府设立专项人才工程奖,重点用于14所改革试点县级公立医院骨干人才和优秀人才的奖励、学科带头人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引进以及优秀领导班子的奖励。我认为,奖励骨干人才和优秀人才明确了奖励对象,规定了一次性奖励标准,加强了人才继续培养,建立了激励机制,必将进一步激发人才的积极性、上进心和事业心,牢固树立钻研业务、服务群众、争做优秀的导向,可以全面促进公立医院科学发展,提高医疗水平。
亮点六:夯实基础,彻底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深化医改以来,省委、省政府筹措10多亿元资金,实施12类462个项目,加强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省共有105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改造建设;大规模培养县、乡、村卫生人员,医改三年共培训1.59万人次;有效缓解了农牧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的问题。
亮点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让城乡居民享受信息化医疗服务。2011年,青海省卫生厅投入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3000万元,建立了乡镇卫生院信息管理系统,并为有条件的乡村两级医疗机构配备了计算机;乡村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已覆盖全省48所乡镇卫生院、687个行政村卫生室。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整合到电子健康档案中,实现了卫生服务工作中如电子处方、电子病历、慢病干预的电子信息化管理。
实践证明,新农合制度符合农牧区实际,是现阶段青海省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青海自然条件艰苦,卫生服务成本高,去年5月,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提出,结合省情,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突出特色,走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功之路。医改实践证明,这项福泽全省人民的政策深得人心,人民群众得实惠,医疗机构增活力,医务人员受鼓舞,医患关系更和谐,医改让各族人民群众的健康之路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