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期明确提出,已经撤并的农村中小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2011年以来,因为校车事故频发,农村中小学布局中的撤并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光明日报为此刊发的《农村孩子上学路何日不再漫长》也引发读者热议。教育部提出“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让我们看到政策执行中进行局部调整的必要性,这种调整也为我们的教育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农村中小学撤并改革,在校车事故频发之后就面临着讨伐与反思。的确,大量农村学校的消失增加了辍学情况,令人忧虑;孩子们上学路途遥远,安全性也令人担心。但是,农村中小学撤并果真是违逆社会发展方向的一项改革吗?显然不是。中国城镇化的脚步如此之快,使得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富裕起来的农村家庭希望自己的孩子到城镇接受教育,一些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受城市文化的熏陶,也愿意将孩子送到县城里的寄宿学校,而不是在农村留守在老人身边……城镇化的趋势,已将城镇中小学校置于扩容的压力之下。
可以说,是教育市场的刚性需求促成了“农村教育城镇化”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走在这项改革最前端的,不是决策者,而是那些面对着县城中小学一个班七八十人的一线教育工作者。然而,我们遗憾地发现,他们“用脚投票”之时,并没有得到多少教育研究者的关注,在政策出台之后,理论界也没有多少人参与进来对其进行反思和论证。但是,当校车问题频发、社会反思之声一片之时,研究者们马上用“缺乏顶层设计”“盲目撤并”为其定性,在“撤”“留”的问题上形成两方意见,辩论不止。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这样的“撤留之辩”发生在行动者“用脚投票”之时,或是政策执行之初,该有多好。
改革不是笔头的游戏,需要行动者,也需要反思者。在农村学校是“撤”是“留”的问题上,我们得到的更大启示在于:改革应该在行动者和反思者的博弈中进行,这样形成的政策才更有建设性。
此次教育部“农村中小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政策的出台,让我们看到行动者对反思者的尊重。面对分歧与质疑,是拆台掐架、停顿不前、逆势坚守,还是采纳建议、局部调整、阔步向前?显然,教育部选择了后者,在坚持改革的同时对某些局部失误进行自我调适和纠错。
那么,“撤留之辩”是否可以就此平息了呢?笔者认为,平息并非好事。相反,研究者还须在新一轮改革中积极跟进,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而不是在出了事后才奔走呼吁;行动者、决策者也要有胸怀、有意识接纳研究者的参与,如此,改革才不会虎头蛇尾,才能找到最合理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