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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6月24日 星期日

    正确认识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

    孙惠敏 《 光明日报 》( 2012年06月24日   07 版)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等职能探索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这是对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原则要求和基本定位,要求从战略上高度重视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民办高校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它属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社会组织”,即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社会组织。

        目前,我国民办高校党组织地位不明晰、作用难发挥的情况较为普遍存在。正确认识民办高校中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对促进构建健康的民办高校党建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民办高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民办高校党组织设置是建设中国特色高等教育的需要。民办高校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组织的设置是其存在的必然要求。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作为新社会组织的民办学校,其所从事的民办教育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同时,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社会主义的高等教育事业”“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性质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必须由中国共产党作为其领导核心,对其发展进行方向引领;因而,《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明确要求,“民办高校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团组织。民办高校党组织应当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我国民办高校也因此与公办院校一样,必须依靠党组织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得到贯彻落实,从而将自身的发展纳入到建设具有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事业的正确轨道中来。

        二、民办高校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必须予以明确和建立。公办高校历史悠久,管理体制比较成熟,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由政府任免,并直接接受政府管理;与此相比,民办高校是改革开放后才涌现出来的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实行的是董事(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由董事(理事)会选聘,仅接受政府有限监管而不受直接管理。在此情况下,容易出现董事(理事)会和行政领导之间权力制衡不够合理、董事(理事)会议成为董事(理事)长“一言堂”的现象。

        为此,民办高校必须及时明确和建立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一方面,应当在学校章程中,明确党委作为学校政治核心,具有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权利,以及支持学校决策机构和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的义务,以便于学校党委积极开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完善董事(理事)长、校长和党委书记相互配合、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另一方面,应落实由党委领导下召开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董事(理事),并通过完善学校董事(理事)会制度,落实教职工代表董事(理事)的决策参与权,从而把作为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的董事会引导到真正实现民主决策、多方参与、信息畅通、资源共享的良性发展轨道上来,也进一步使党组织在民办高校最高决策系统中起到间接却重要的平衡和保障作用。

        三、民办高校党组织的角色功能作用必须科学设定和充分发挥。首先,党组织是民办高校的政治核心,在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中起着绝对领导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党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统筹课内、课外思想政治教育,统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不断提高党的思想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

        其次,党组织是民办高校的事业推进者,校党委与董事会、校长出于目标指向上的一致性,在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工作中共同发挥领导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建立校党委与校董事会(理事会)的沟通协商机制,积极引导董事长(理事长)正确处理投资与回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市场规律与教育规律的关系;通过认真做好支持工作,引导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建立党政分工合作、集体领导、民主决策、集中指挥的工作机制,做到党政工作目标一致、相互融合、全面推进。

        第三,党组织是民办高校和谐稳定的保障者,在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工作中起着重要的领导作用。

        构建和谐校园已成为当前所有高校的重要任务。民办教育的规模、特点、师生成分背景复杂性决定了民办高校和谐稳定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只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民办高校才能克服重重困难,化解和应对社会发展新时期派生出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学校始终处于稳定和谐的良好发展态势。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高等教育从自身的使命和任务出发,相应提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服务国家发展的重大目标;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科学发展不仅涵盖在实现高等教育强国的建设目标内,更已成为新时期不可忽视的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由此,更为凸显出正确认识民办高校党组织地位,充分发挥其在民办高校保持和谐稳定和推进事业发展中不可替代作用的重要性。

        (作者系宁波大红鹰学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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