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茶的发祥地。对于这种灌木(或小乔木)的认识和开发,从远古的炎帝时代就发端了:“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日遇七十二毒,得荼而解之。”(《神农本草经》)在这条对于茶的最早记载中,茶写作“荼”。秦汉以前的古籍里并没有茶字,根据中国首部词典《尔雅》可知,茶的雅名是“檟”,俗名是“苦荼”(荼字中的“余”表示苦味)。茶字是将荼字减去一笔而得的,自唐朝开始才广泛使用。
茶,首先是指茶树。在茶圣陆羽笔下,茶树被赞美为高“一尺,二尺,乃至数十尺”的“南方之嘉木”。在中国主要茶区,茶树大多为灌木型植株,生长于滇西南的野生大茶树则属于高大乔木。茶树这种横跨灌木、乔木两界的形态信息,其实已经内蕴于茶字——上有“草”字头,下有“木”字旁。木字旁,可指乔木;草字头,可指灌木。在草木之间,是“人”,明确宣示了茶的人文性、“属人”性,颇具哲学意味。
茶,其次是指茶树叶沏成的饮料。在老百姓的生活里,这个派生的意义早已跃居茶字的首要义项:“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茶的价值几乎都是正面的、健康的、良性的:能解乏,能除烦,能摄生,能静心,能怡情。“何须魏帝一丸药,且尽卢仝七碗茶。”(宋·苏轼)此语自然有所夸张,但似乎不这样写就不足以充分表达爱茶之意、惜茶之情。
茶字第三个义项,不为人熟知——唐代以后,常以其作为小女孩的美称。苏轼有诗云:“仙山灵草湿行云,洗遍香肌粉未匀。明月来投玉川子,清风吹破武陵春。要知玉雪心肠好,不是膏油首面新。戏作小诗君莫笑,从来佳茗似佳人。”金代元好问则曰:“牙牙娇语总堪夸,学念新诗似小茶。”
茶字第四种意义,是代称订婚聘礼,即所谓“三茶六礼”。明代陈耀文着眼于婚姻忠贞、稳定的普遍诉求,诠释茶礼的缘起如下:“凡种茶树必下子,移植则不复生,故俗聘妇必以茶为礼。”(《天中记·茶》)茶礼有一整套考究的语汇。男方给女方送聘礼,汉族称为“下茶”,回族称为“定茶”,满族称为“下大茶”。女方若接受男方聘礼,则称为“受茶”或“吃茶”,故有“好女不吃两家茶”之说。
“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离骚》)这是屈原的自我写照。茶树及茶叶,与诗人一样,既有“内美”又有“修能”,因此也是有诗性的。无论是自然界的茶,还是字典里的“茶”,都是极其不可多得的。当一位慈祥老者在世间跋涉到第108度春秋,已臻心态平和、智慧澄明之境时,晚辈们就会以“茶寿”二字相赠,此事足以证明茶的品质有多么好、其中乾坤有多么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