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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5月24日 星期四

    献计献策(35)

    让网络成为重要的“倡廉”阵地

    刘 凌 《 光明日报 》( 2012年05月24日   02 版)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当下,“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对廉政文化建设意义重大。笔者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网络廉政文化建设。

        一、转变思想观念,重视网络阵地的价值。当前,网络反腐日趋强大,不少腐败分子因“网”落马,但网络“倡廉”明显滞后。这种反差,反映了相关部门对网络这一舆论阵地的关注度还不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需要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网络的巨大价值,主动为之,让网络成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

        二、加强机制建设,有力引导反腐倡廉舆论。纪检监察部门要掌握主动权,构建相关机制,形成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的合理流程,其中的关键是速度,第一时间对舆情辨别真伪、加以研究,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纪检监察部门可以设置专门的执行部门,抽调骨干力量,并吸纳专家学者、群众参与,共同进行网络舆情的研判、处置工作。这样的互动,既可以增强公众对反腐倡廉的关注度、参与度,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面,也将增强纪检监察部门的公信力、行动力。

        三、结合互联网特点,充分利用新型传播与交流形式。互联网传播具有即时性、互动性强等特点,对QQ、博客、播客、微博、论坛等网民欢迎的传播形式,相关部门要有主动认知、学习和利用的意识。

        比如,政务微博已成为公众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相对于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官方微博开设数量和利用程度均处于落后的态势,因此,有必要在这方面加大力度。可以将官方微博的开设、管理,纳入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和考核范畴。充分利用微博的传播能力与广度,能吸引更多群众关注、了解、参与纪检工作,也便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了解群众所思所想。

        此外,网络论坛也是很多人交流的重要途径。纪检监察部门可以主动建立相关的论坛,吸引更多人关注、参与廉政文化建设。

        四、加强内容创新,提升亲和力、感染力与针对性。纪检监察部门要放下身段、走近公众,就要加强传播的亲和力与感染性。要利用好网络视频、动漫短片等手段,就要提升内容的鲜活程度,要开拓思路,制作更多贴近生活的廉政文化载体。这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品的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广告可供借鉴,将反腐倡廉与每个人的生活相连,将腐败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形象化、具体化。

        其次,要改变廉政宣传的空洞局面,加强内容建设的针对性。正所谓“隔行如隔山”,不同的领域面对的反腐倡廉形势是不同的。对反腐败典型案例,要加大收集力度,分类整理出教育、金融、医疗卫生、工程建设等系统的典型案例,制作成视频、短片等,加强宣传的人群针对性,同时做好深度分析,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做典型案例剖析、追根溯源,方便网民直观、明晰地了解。

        (作者单位:山东省泰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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