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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4月03日 星期二

    来自基层的声音

    城乡应设废旧电池回收点

    《 光明日报 》( 2012年04月03日   01 版)

        河南濮阳县民政局干部 梁星毯

        前几天,我回农村老家办事,在闲谈时了解到,因为村里没有废旧电池回收点,老百姓把手机、收音机、手电筒的废旧电池随意弃置,污染了环境而不知情。知道废旧电池危害的四哥问我:“你所在的城里也没有废旧电池回收点吗?”我说:“没有。”

        我在网上查了废旧电池的危害:废旧电池属于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含有大量的锌、铅、镉、汞、锰、镍等重金属。一块废旧手机电池可对60吨水造成污染,1000块废旧手机电池的污染能力与一个小型造纸厂相当,一粒纽扣电池能污染600立方米水,一节2号电池能使1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利用价值。随意处置废旧电池,将对地下水源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导致环境恶化。

        为了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尽快行动,在家电经营门店、废品收购站、村委会等地方设立废旧电池回收点,并拨付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人们认识到废旧电池对人类已经造成的危害或潜在的危险,提高每个人的环境保护意识。

        (本报记者吴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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