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么多年的审判工作中,我最深刻的感悟就是要有“爱”,一种对国家对人民的爱,对职业的热爱和对人性的关爱。爱是一种精神力量,我坚信爱心可以传递,人与人之间是可以相互照耀、相互温暖、相互激励的。正如著名诗人臧克家在一首小诗中描述的那样:“你会觉得心的太阳,到处向你照耀,当你以自己的心,去温暖别人。”只有把这种爱内化于心,形成坚定的理想信念,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温暖。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詹红荔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她坚持在“审案-感悟-改进”的心路历程中努力探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真谛,扎根基层二十多年无怨无悔。
忠诚尽责——这是詹红荔精神的核心,是整个精神的支柱。具体地说,詹红荔精神的核心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始终坚持共产党员本色。詹红荔有一句掷地有声的话,那就是:“一个共产党员,无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
爱民为民——这是詹红荔精神的精髓,是贯穿整个精神的灵魂,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用公心审理每一个涉少案件。詹红荔认为“法官应是道德高尚的人,最公正的人,如果法官都不能公正裁判,人民的权益谁去保护?社会正义谁去伸张?”她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来,审结的500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1140多人,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彰显了司法的公平正义;用爱心挽救每一个失足少年。
公正廉洁——这是詹红荔精神的基石,也是人民司法工作最基本要求,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和职业道德底线。把公正司法作为一种责任。詹红荔对人民赋予的司法审判权,始终心怀敬畏,她觉得“法槌的一次敲击就决定了孩子的命运和几个家庭的幸福,这份责任沉甸甸的”。因此,她把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人生信仰和孜孜追求,认认真真办案,清清白白做人,用一个个公正的审判,赢得了老百姓的爱戴和尊敬;把清正廉洁作为一种常态。
开拓创新——这是詹红荔精神的特质,是时代精神的充分体现:
庭前“三个不开庭”工作法,即詹红荔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对被告人成长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对犯罪危害没有足够认识的,不开庭。
坚持庭中“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詹红荔不轻易下判;被害方没有得到精神抚慰,达不成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
坚持庭后“三个不松手”。詹红荔创新了庭后“三个不松手”的工作法,即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落实的,不松手。
詹红荔常说“案结只是逗号,事了也仅仅是分号,人和才是完美的句号!”正是为了这“完美的句号”,她坚持在办理每一个案件中,认真倾听群众诉求,深入查清案件事实,详细诠释法情理,真诚化解矛盾纠纷,尽力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她先后使40多起矛盾对抗激烈的案件当事人得以和解,挽救了70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为了让新生少年回归社会,詹红荔组织成立“新生少年队”,带领他们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激活他们内心向善的基因,认识其自身价值。通过种种细致入微、和风细雨的关爱,让一个个迷失方向的灵魂重回原位;让一个个迷途的少年走上人生的正轨。詹红荔主动走出法庭,走进学校,深入社区,融入家庭,通过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和开展互动式法制宣传、社区心理辅导、QQ在线辅导等一系列法制教育新模式,使近十万人次受到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