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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14日 星期三

    主题访谈·社会保障与医改

    养老机构应由医疗单位领办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14日 06版)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书杰——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大副主任曹书杰代表说,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体系建设迟缓,大部分养老机构的服务功能单一,环境设施简陋,尤其是缺少医疗、护理、康复以及精神慰藉保障功能,养老服务品种单一,不能满足不同生活层次老人的质量要求。

        曹书杰建议,应由医疗机构牵头领办医疗护理保障型养老机构。入住的老年人,可通过专业医生的诊断评价,确定看护级别,由专业的看护师和营养师为其进行更科学恰当的饮食起居等方面的生活护理。配备有专业的医护人员,一般的常规诊疗在养老机构即能进行,既免除了老年人到医院排队就诊的麻烦,又可以合理应用相关的医疗保险政策,也能减低因不少老年人常年住院治疗给医院带来的床位周转压力。可与领办医疗机构实行专家、设备等医疗资源共享,可配置急救设备和专用的急救车辆,方便老年人在突发急危病症、疑难杂症时的抢救、会诊和转诊。可针对空巢家庭老人开展医疗保健服务项目,开通专门的服务热线,设专职人员为空巢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家庭往诊及就医接送服务。有条件的空巢老年人还可加入生命救治保障网,通过随身携带的卫星定位目标设备——生命救助随身机,随时与医疗机构的急救中心建立信息联系。本报特约记者 朱伟华 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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