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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14日 星期三

    厨房慎选玻璃器皿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14日 11版)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记者梁捷 通讯员韩建凤)很多消费者不了解钢化玻璃和耐热玻璃的区别,误将钢化玻璃容器用作了烹饪用途,以至造成了钢化玻璃器皿爆裂后伤人的事件。为此,中消协发布3·15消费警示:警惕厨房杀手,选用玻璃器皿须辨清材质。

        中消协提醒消费者,钢化玻璃餐具有自爆风险,而耐热玻璃餐具安全系数高。耐热玻璃制品经过退火冷却而得,生产难度较高,制造费用也较高。消费者在选购时如果发现标称耐热玻璃但价格很低的产品,要考虑其真实性。此外,市场上有人声称销售的是耐热钢化玻璃或钢化耐热玻璃,但实际上目前国内并不存在这种产品,消费者不要被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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