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文化研究所所长王东林委员
经济发展,可以让一个国家“富”起来;文化发展,才能让一个国家真正地“强”起来。文化建设本质上是一项心灵工程,是一种生存方式的建构,是为国家、民族强心健骨。我们需要掌握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不能“简化”,也不能“简单化”。
在推进文化建设的过程中,不能离开文化的核心理念,也就是古人常说的“道”;文以载道,教以传道,政以行道,乐中寓教,仅着力于文化设施等硬件的建设、维护和文化产品的提供是不够的。
文化核心理念的传播,要讲究“教化”的方式。古人擅用诗歌、韵文、联语、故事、戏曲、绘画、节庆、祭祀、人物范例等多种多样的方式传播文化观念,推行“教化”,值得研究学习;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文化建设离不开制度和规范的设计建设,因为制度规范可以将抽象的价值理念转化为具体的行为依据,让文化观念渗透到生活行为的每一个细节中。
文化教化是文化建设的中心内容之一,是家庭、学校、社会共有的功能和任务。“教化”在古代也叫“风化”。“风化”的规律之一是“上行下效”。一种文化的价值体系和观念模式,如果没有政府官员和文化精英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就会因缺乏“风力”而难以达到“风化”效果,甚至有可能引发文化抵触和文化危机。
我们要特别警惕这样一种倾向:即以经济建设的思维定势和行为惯性,将文化建设简化为“文化经济建设”,片面地将发展“文化产业”放大成文化建设的核心任务,目标依然是GDP。“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文化强国”的内涵之一,是大幅提升国民的文化素质,塑造良好的民族和国家形象,进而形成强劲的文化创造力、文化吸引力、文化渗透力、文化影响力和文化的坚韧力。(本报记者靳晓燕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