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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02日 星期五

    两会特稿

    民主立法 为民监督

    ——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回眸

    《 光明日报 》( 2012年03月02日   01 版)

        2011年,对所有立法工作者来说“非同寻常”。在这一年的年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告形成——

        站在这个新起点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加强立法工作,更加注重法律的修改和完善,更加注重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9部法律中,有8部是对法律的修改完善:刑法、个人所得税法、职业病防治法、居民身份证法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法律得到修改和完善。

        与此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不断加强,组织了3次专题询问,开展了4次执法检查,听取了14项专门报告;积极履职,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民主立法、为民监督、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在过去的一年里,人们看到了一个为民主法治依法履职的群体,看到了国家权力机关浓浓的民生情怀。

    民主立法,倾听人民心声

        237684条——这是2011年5月31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网上征求意见结束时征集到的意见总数。这个数字创下了近几年立法公开征求意见数量之最。

        个税法虽然只是一部条文不多的法律,却因与老百姓的“钱袋子”息息相关而广受关注,社会公众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参与热情。而这中间,有多达83%的人不赞成3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

        “现在生活成本这么高,起征点定在3000元,我觉得还是低,希望能再高一点。”网友“北方的雪”道出了许多工薪族的心声。对于这样的心声,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积极回应。

        6月30日,个人所得税法以134票赞成,高票表决通过,起征点进一步提高到了3500元。

        “不要小看这500元,原来准备定3000元的时候,已经有4800万人不用纳税了,这次又增加了1200万人,达到了6000万人不用纳税。

        法律的制定是不断完善的过程,这次修改,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扬民主、科学立法,是对民意的充分尊重和审慎考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表示。

        过去一年中,这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一个缩影。除个税法草案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就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刑事诉讼法等5部法律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共征求意见超过32万条。“简化劳动仲裁程序”、“重点解决职业病诊断难问题”等不少意见都在最终通过的法律条文中得到体现。

        一部部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一款款条文的认真审议,无不蕴含着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为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作的努力,以及对民意的尊重。

    专题询问,监督彰显民生情怀

        安得广厦千万间,百姓的吃穿住行,时刻牵动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心。

        2011年10月27日上午,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这个热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大联组的形式,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6部门多位负责人面对面进行了专题询问。

        问得直接、尖锐,答得认真、仔细,良好的沟通交流、解疑释惑,让通过电视、网络关注专题询问的公众看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力量,也看到了保障房建设和管理的光明前景。

        除这次询问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就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2010年中央决算报告分别开展了专题询问。

        2011年,专题询问逐步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挥监督职能的常态化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重庵认为,专题询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方式的创新和进步,进一步强化了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推动。2011年的3次专题询问分别涉及“钱”、“房”、“教”,都是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还采取了多种监督形式,更加紧扣大局、贴近民生,使监督工作取得了更多实实在在的效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表示,通过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监督形式,全国人大常委会直面社会热点难点,凸显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以人为本的理念。

    换届选举,选出百姓信赖的代表

        2011年11月4日一大早,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的35位选民代表来到会场,等待与3位区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见面。会场四周的墙上,挂着十几个有关选举法的宣传板以及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简历介绍。在随后举行的见面会中,选民代表与候选人面对面地说心事,畅所欲言。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刘维林说,通过见面活动,代表候选人进一步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和重托;选民对选谁当代表心里更有底了。

        无论是见面活动,还是选民登记、选民投票,每一项工作的背后都离不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协调与指导。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从2011年上半年开始,全国各地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陆续顺利进行。

        这一轮新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1979年以来我国依法进行的第10次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第9次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将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同时也是2010年选举法修改后首次进行的换届选举,城乡居民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实现了“同票同权”。

        “这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人民当家做主的一次重要实践。”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表示。

        截至2011年年底,北京、天津等19个省区市已依法选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并召开了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第一次会议,其他地方的选举工作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本报记者 殷 泓 王逸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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