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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2月08日 星期三

    《中华古籍总目·天津卷》编纂刍议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2月08日 07版)
    天津市古籍保护专家对编目人员进行指导

        天津市古籍保护中心:

        天津市古籍保护中心与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签署编纂《中华古籍总目·天津卷》任务书,至今历时两年,编纂工作已基本完成,即将付梓。

        天津市有着悠久的藏书历史,古籍收藏基础好。以天津图书馆为例,现有古籍50余万册,其中善本8000多部,共计10万余册,除了宋元珍版、孤本秘籍,形成了以明清两代地方志、大家别集、小说、宝卷(明清民间宗教文献),以及清版活字本古籍等为特色的藏书体系。同时,天津图书馆还曾编纂过多部综合或专题古籍图书目录,于2008年出版了新编《天津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为古籍普查编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天津地区参与古籍普查的20家单位也多有馆藏目录,为当地古籍普查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天津市古籍保护中心接到编纂《中华古籍总目·天津卷》任务后,根据不同收藏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出一整套既兼顾全局、又突出特色的工作措施,使编纂工作较为顺利地开展起来。

        根据各馆古籍藏量、编目基础、人员配备不同等情况,充分发挥专业图书馆作用,分类开展编目工作。

        如针对子部医家类数量较多、编目难度大的情况,责成天津中医药大学图书馆负责“子部医家类”古籍编目工作,其他馆书目数据汇总后,集中转交天津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充分发挥了医学专业图书馆的优势,保证了编目进度和数据质量。

        由天津市古籍保护中心牵头,分工合作,辅助兄弟馆完成编目。

        天津社会科学院图书馆所藏7000部古籍常年封存,由于缺乏编目人员,得不到彻底整理和有效利用。经协商,天津市古籍保护中心决定,由天津图书馆委派古籍整理专业人员帮助该馆整理古籍,由该馆承担提供场地、清理函套、取还古籍等辅助性工作。经过合理安排和协同配合,此项工作历时3个月,最终得以顺利完成。

        适时开展督导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截至目前,天津市古籍保护中心已对天津地区主要古籍收藏馆,包括南开大学图书馆、天津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天津市医学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图书馆、南开区图书馆、塘沽区图书馆进行了督导。还成立了编纂工作室,设立编目工作热线,及时了解各馆编目进展,解决分类、编目等各类业务问题。

        实行“分部主编”、“分类责任”、“工作包干”等措施。

        《中华古籍总目·天津卷》拟收录100余万册古籍,数量巨大,情况复杂。天津市古籍保护中心将其按部类分为经、史、子、集和类丛部五大类,选用具有多年经验的编目人员担任各部主编;同时,针对部分类目收书多的情况,将地理方志类、宗教佛教类及小说类析出,发挥青年骨干作用,保证编纂进度。

        此次天津市通过编纂《中华古籍总目·天津卷》来完成本地古籍普查工作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例如天津市就此次编纂提出了“目验原书”要求,对已有古籍书目数据“持书”(即翻看原书)核校,确保数据完整准确。这一规定保证了《中华古籍总目·天津卷》的准确性,大大提高了该书的学术水准和科研价值。实践证明,“目验原书”是一项切实可行的、十分有效的措施。2012年,天津市古籍保护中心将重点开展普查登记数据提交和普查登记目录的出版工作,履行我们这代古籍工作者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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