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冯永锋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印发《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执法信息共享的通知》,正式建立起国家及地方层面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执法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根据信息共享机制,各级环保、海关、质检部门将及时相互通报有关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进口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固体废物,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以及涉嫌境外固体废物非法向我国转移等相关信息和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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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冯永锋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印发《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执法信息共享的通知》,正式建立起国家及地方层面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执法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根据信息共享机制,各级环保、海关、质检部门将及时相互通报有关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进口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固体废物,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以及涉嫌境外固体废物非法向我国转移等相关信息和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