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诗人和想深入理解西方现代诗的读者而言,德国最杰出的罗曼语语文学学者胡戈·弗里德里希的《现代新诗的结构》是值得一读的书。其重要性在于——由于这本“小书”的出现,颠覆并瓦解了多个“主义”的“权威”,对法国19世纪最伟大的抒情诗人进行了历史性的价值重估,“将文学发展史中一段之前让人迷惑而无可概览的时期界别为一个时代”,并导致了一个足以享有普遍适应性的认识。诚然,如论者所言,他写的不是一部西方百年的诗歌史,却明显改变了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中期西方诗歌史的面貌。
胡戈·弗里德里希的论著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他的反浪漫主义的态度和立场。他让此前人所熟知的现代诗的论说显得浅显与模糊不清,而他的论说如此清晰、坚定、果断和透彻,如同面对已有了裂缝的木头,他用斧斤使之彻底断开。读这部著作,给人以迷雾之中云破天开,豁然开朗的感觉。
所谓“现代新诗的结构”,正如论者在此书的第九版序言中所言:“对于文学现象来说,‘结构’所刻画的是一种有机构造,是众多不同事物的一种具有典型的共同之处”。论者经过30余年的考察、探究,从背离传统的诗之现代性着眼,通过对当代诗歌的展望以及18世纪理论先驱的回顾,又从波德莱尔始,连同兰波、马拉美,以及阿波利奈尔、加西亚·洛尔卡、翁加雷蒂、保罗·瓦莱里、豪尔赫·纪廉、艾略特、圣琼·佩斯等,都有专章与专节的论述,并对现代诗的反常性、否定性范畴、去个人化、末世感和现代性、虚构的自我、去人性化、丑陋的强度、专制性幻想、语言魔术、感性非现实等诸多现代诗的理论命题,进行了深入、通透的思考、命名与揭示,让我们洞悉了现代诗与古典的、浪漫的、自然主义等传统诗歌的判然分野,也进一步明晰了现代诗结构理论集大成的内涵,以及经过论者细致梳理所形成的现代诗代表人物谱系。正是弗里德里希让象征主义、印象主义甚至通灵主义、创生主义失去了风行一时的涵括性,只成为现代诗理论的局部,如同纺织地毯的部分细线形成马赛克图案的小石子一样。他在更为宽阔超越的状态下完成了现代诗歌结构的理论。
《现代诗歌的结构》1956年初版,10年内印次达9版之多。此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又各出一个版本(印次不详),这还不包括外文版。而姚斯在《审美经验与文学解释学》一书中辟有专章,讨论“围绕胡戈·弗里德里希现代抒情诗理论的论争”,可见这本“小书”影响之广之深。自然,有大影响必然有论争。或许,弗里德里希所独有的大胆的“专制性”判断,固然明确、通透,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其与传统的彻底决裂、背离的诗歌观念,亦有其偏颇处。在我看来,对所有的好诗而言,无论何种流派,注重诗学结构,奇异的想象力,选择形成话语旋律的不同语调,都是相同、一致的。过于强调音乐性与不可理解性,将语言符号等同于音符,似也不妥,因为语言符号本身便有意义在。
这本书出版已经50余年,风行了一个世纪的现代诗已成明日黄花。在当下的新诗写作中,虽然尚有余绪存在,但整个世界的新诗已进入另一种形态。现代诗过度的语言变形和诸多的技巧已令人生厌,正如艾略特所言,所有的诗歌“革命”,最后都是回到普通语言上去。现代诗兴盛于法国,诗人圣琼·佩斯曾讲,法语的日常语十分单调,或许因此法国诗人喜欢在语言上玩些花样吧?然而,当西方的现代诗已成为经典,洞悉其独有的特征是必要的,只有熟读了所有经典才能进入创造,不然,一个人竭尽心力所领悟的东西,或许是早已有之且已被抛弃的东西。这本书最大的启示,应当是如何在写作中走自己具有开创性的新路。这让我想起波德莱尔的话:大名鼎鼎的诗人已占据了诗歌最华彩的领域,我则要做些别的事。
(作者为著名诗人,中国作协全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