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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1月06日 星期五

    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获重大突破

    完成和正在转制的院团达1176家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1月06日 01版)

        本报北京1月5日电(记者张玉玲 通讯员刘苗苗)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截至去年底,全国文化系统2102家承担改革任务的国有文艺院团,已完成和正在进行转制、撤销和划转的院团达1176家,占承担改革任务院团的56%,另有300家院团已经确定改革路径,内蒙古、河南、湖南、江西、广西、甘肃等省(区)的626家院团正在深入开展调研,完善配套措施,加快推进改革进程——这是今天召开的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上传出的消息。

        目前,全国六成省级、五成地市级、四成县级国有文艺院团完成改革任务。江苏、安徽、陕西、山西、河北、重庆、宁夏、贵州等8省(区、市)基本完成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任务。

        通过深化改革,演艺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全国各地共组建演艺集团公司50余家,建立起中演演出院线、保利院线等全国性院线,以及北方剧院联盟、西部演出联盟、东部剧院联盟、长三角演艺联盟、珠三角演艺联盟等省际联盟。去年前10个月,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公司经营收入达到8113万元,同比增长44%;重庆演艺集团公司经营收入达到7195万元,同比增长200%。各级文化部门积极推动国有演艺企业完善产业链、发展新业态,国有演艺企业发展空间得到极大拓展。北京演艺集团公司在大力开拓演艺市场的同时,积极发展影视、旅游、体育等新业务,目前集团公司资产由组建时的4.3亿元增至11.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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