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捷克议会众议院朝、野联手,以绝对多数票通过关于“全民直选总统”的议案。如果该议案经参议院批准通过,那么,2013年2月开始的捷克下一任总统选举,将不是由议会两院议员“间接选举”,而是由全体公民投票“直接选举”产生了。
社民党领袖索博特卡在众院通过该决议后发表讲话称,12月14日对捷克来说是个“重要的日子”。他同时“建议”参议院的社民党议员,表决该议案时再次予以支持。
“总统直选”的议案是由执政联盟三党提出的,在野的社民党在议会表决时也投了赞成票,使该议案得到众院200名议员中159票的支持。社民党是捷克议会第一大党,在参议院拥有多数席位。如果社民党支持,该议案届时获参院批准几无悬念。
从此间媒体的报道看,此议案能“顺利通过”,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捷克有四个邻国,除德国仍由“选举人团”选举总统外,奥地利、波兰和斯洛伐克等三国都已实现总统“直选”;二是民意调查显示,捷克多数民众支持实行“总统直选”。也就是说,政治家的决定是外顺乎潮流,内适应民意。
从“间接选举”到“直接选举”,按此间的民主标准衡量,算是一个“进步”,因为“老百姓多了一项政治权利”,“民主扩大了”。不然怎么说是个“重要的日子”呢?但是记者读了各大网站在这条消息后的“跟帖”,并随机询问了一些当地民众的看法后发现,很多人并不以为然,有的还表示反对,认为“没有意义”,理由是:一捷克是“议会制民主”,总统没有实权,而根据新通过的议案,总统的权限又被进一步缩小了;二是选举时,候选人都忙于“竞选”,国家政治有一段时间处于“瘫痪”状态,老百姓的实际问题解决不了;最重要的是,选举要浪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在当前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为这样的选举“砸钱”没有必要。
民主不是目的,解决不了问题的形式上的民主,又有什么意义呢?这样的民主再多,不仅不能给老百姓带来更多实惠,反而劳民伤财,老百姓也未必欢迎。有些网民这样留言。
(本报驻布拉格记者 夏茂盛 本报布拉格12月1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