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典型的利益多方相关的组织,任何单方面实施的质量管理,都是对学校质量管理难度的低估。
教育质量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各类利益相关者的实际需求,制定机制,调动各方参与学校质量管理。
要使管理的等级运转良好,就需要有明确的责任分担机制,使得各利益相关者实现利益最大化。
教育,汇聚各方利益
参与教育管理,调动积极因素教育管理,必须分担责任
1984年,弗里曼出版《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管理的分析方法》一书,明确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企业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某些主体的利益。
目前我国的学校已经越来越受到来自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利益相关者模式正在成为教育发展的战略模式。
学校是一种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但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组织,它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股东,没有人能够获得学校的剩余利润,没有人能够对学校行使独立的控制权,因此也没有人能够独立地在学校实施质量管理。在学校生存和发展中,涉及政府、学生、家长、社区、教职工等利益相关者,且每一个利益相关者的需要都是不一样的。
因此,学校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必然成为保障学校教育质量的根本途径。质量管理不再是学校单方面的职责。学校管理层如何处理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在利益相关管理理论视角下审视学校的教育质量管理机制已经成为学校普遍关注的问题。
参与教育管理,调动积极因素
美国学者米切尔和伍德认为:从合法性、权力性、紧急性这三项属性,对可能的利益相关者可以区分为三类:确定型、预期型和潜在型。
根据这一理论,学校教育质量利益相关者也可以分为三类。(1)确定型利益相关者——政府、学校、校长及其领导班子。他们拥有以自身价值诉求为基础建构的质量观和管理方法,并以此为基石影响或参与学校质量管理。(2)预期型利益相关者——可以细分为两种类型。一类如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他们希望受到决策者关注,并能参与质量管理决策过程。二类是依赖型,如学生,他们要求学校应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有针对性地满足自身能力成长的要求。(3)潜在型利益相关者,其与学校利益的相关性,处于一种潜在状态。
基于以上分析,学校的教育质量管理应充分考虑各类型利益相关者的实际需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到学校教育质量管理中来。
教育管理,必须分担责任
要使管理的等级运转良好,就需要有明确的质量管理责任分担机制。这是为了实现学校各利益相关者的质量自律和部分自治,调动学校全体成员的质量自觉,推动既适应市场需求又能满足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质量观。
政府部门的宏观管理。立法机关通过专门立法或修改教育法规为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层面的合法性,确立政府、社会组织、学校是三大主要利益相关者并各司其职、互相牵制的质量管理权力格局。政府应该侧重于对教育质量评估或监控本身的合法性、科学性等进行评估或监控等管理行为,减少直接介入学校教育质量管理实践。政府不进行直接管理,并不是意味着政府权力的缩小,更不是意味着政府政权维系能力的下降,而是为了让学校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
学校的中观管理。学校有义务向政府和社会证明其办学质量,定期对本校教育质量进行自评,自评结果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政府拨款的参考依据。同时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激励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使全体教师有信心为提高教育质量而努力,并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促进学生新的发展。
教师的微观管理。我国大多数学校长期以来在班级管理上过于强调班辅导的作用,忽视了整合科任教师管理效能方面的教育资源,也导致学生的素质不能得到全面的培养和提高。因此,要整合教师资源,让所有科任教师参与班级管理,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成就感,使教师与教师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在总体目标一致的前提下,引进竞争机制,力求多赢。
学生的参与性管理。学生的质量责任在于履行学习承诺,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质量标准。当学生不能完成质量责任时,学校有权进行惩戒。学校管理者应改变学生管理的理念,激发学生热情,建立学生参与管理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管理决策机制。
社会的监督性管理。社会评价机构的责任在于拥有足够的权威且能够公正实施评价的专家,拥有先进的评价技术和评价方法。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等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的质量管理应侧重于依法公正、诚实地履行监督义务,舆论的声音推动各质量主体履行质量责任,预防、控制和纠正质量目标的偏离。
(作者单位:绵阳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