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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10月28日 星期五

    成都:城乡共享公共服务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10月28日 06版)

        “农民”,不再是身份而是职业

        近年来,成都从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就业普惠、扶持、援助“三大制度”入手,把过去被忽视的农民就业纳入整个社会就业体系,着力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城乡新增劳动力就业、城乡失业人员再就业几个主要方面的问题。目前,成都已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和相应的就业配套制度体系,城乡劳动者享受完全相同的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如今,“农民”这个称谓不再是一种身份,而是一种职业。

        城乡医保全覆盖,教育均衡化

        近年来,新津县对全县30多万城乡居民进行全民健康体检,建立起健康档案。有了健康档案,农民可到全县任何一家医院看病。目前,成都市已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医保制度,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无用人单位的居民,不分城镇和农村,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从而实现了全覆盖。2011年,成都又实施城乡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每年最高报销额分别达56.4万元和51.2万元,城乡差距基本抹平。

        蒲江县寿安中学是一所普通的农村高中,而学校艺体类本科双上线人数,近两年名列成都市前三名。成都对农村教育的巨大投入,是蒲江县农村学校能够走出特色办学之路的基础。而这背后,是成都统筹城乡改革几年来对农村教育的巨大投入。为了补齐城乡教育差,成都3年投入9个亿,建了410所标准化学校。

        乐享“15分钟文化圈”,农民也有住房保障

        2010年,成都全面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阵地达标全覆盖,形成了保障发展基本文化权益的公共财政投入标准、服务人员配置标准、基本权益量化标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在“全域成都”构建起了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同保障共发展、城乡一体化的“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

        今年3月,成都宣布建立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在全国率先将住房保障制度由城镇延伸至农村。不仅迁居到城镇的农村居民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能够在城镇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住房保障,居住在农村的住房困难居民也同样可以获得政府的住房保障援助。(本报记者 余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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