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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11日 星期日

    各部门各地区强化监管措施

    全力保障“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9月11日 02版)

        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记者 胡浩)记者10日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随着中秋、国庆“两节”临近,各有关部门、各地区深入动员、周密部署,提早进入“两节”食品安全保障的强化执法阶段,严把节日食品质量安全关,确保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据了解,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9月2日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针对今年“两节”时间跨度较长、食品消费进入持续高峰时段、食品企业生产经营任务饱满等特点,分领域、分环节、分品种、分区域细化实化监管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抓好薄弱环节风险排查,广泛开展节日食品安全消费知识普及,为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提供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各监管部门在已开展工作基础上,迅速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各项监管措施。

        农业部在周密组织食用农产品第三季度例行监测和节日专项监测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监督抽检和检打联动措施,确保上市果蔬和肉类质量安全。

        质检部门在抓好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的同时,专门组织13个国家级食品检验机构,对供应市场的月饼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对质量项目不达标的产品坚决责令退市,并对有关生产企业予以处罚。

        工商部门深入组织开展月饼、粮油、饮料、酒类、糕点等热销食品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食品退市的监督,并组织督查组分赴有关地区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督促加大市场执法密度和频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抓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并针对“两节”食品安全提出加强监管工作的措施。各监管部门还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认真核查处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

        公安部在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中,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

        发展改革委下发文件,部署开展月饼市场价格专项整治,严查过度包装、搭售贵重物品等变相提价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同时,各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加大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督促协调力度,组织各监管部门有力有序开展监管执法,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杜绝监管盲区。

        北京、上海、广东、湖南等绝大部分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了大范围、高密度的节日热销食品抽检工作,及时公开执法抽检信息,并针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大商场、超市、饭店等认真组织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

        山东、江苏、四川等地部署基层监管部门广泛约谈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进行自律自查、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整治为赶进度、抢订单而安全管理松懈甚至超能力、低标准生产经营等问题。

        陕西、贵州、内蒙古等地还部署市县监管部门集中执法力量,狠抓薄弱环节监管,加强对食品展销、促销活动的监督,强化对季节性小作坊、农贸市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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