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继中国经济报刊协会表示协会公章被冒用后,“中华脊梁”活动另一“主办方”——中国纪实文学研究会负责人表示,有人冒充该研究会,伪造并发布了“中华脊梁”活动文件,而活动的承办方称,文件是一个临时工伪造的。
此前,一位著名节目主持人因获得一项名为“共和国脊梁十大卓越人物”奖招来众多非议。有网友爆料,此奖项报名者须交9800元报名费,并曝光了一份收取费用的“红头文件”。主办方则称,须缴纳9800元报名费者系一项名为“中华脊梁奖”的奖项而非“共和国脊梁奖”。但又有网友爆料:两个奖项实际上由一家报刊协会主持,“中华脊梁奖”没有举办,款项挪用到了“共和国脊梁奖”。几天后主办方又出来澄清:“中华脊梁·十大杰出人物”须缴纳9800元不假,但不是报名费或赞助费,而是会务费用,网上曝光的“红头文件”是冒名顶替。
冒用,伪造,临时工,收费,这些字眼似乎不应与“中华脊梁”这样的堂皇名称沾边,但事实是这些“关键词”混成了一锅粥。一般而言,举办评奖活动都须经工商管理部门审批,而后者对相关奖项名称都有严格限制,一般禁用“国”或“中华”字样。真弄不清楚,“中华脊梁”的主办方如何获得如此有“号召力”的奖项。真相到底如何,还要相关部门的调查与澄清。
撇开真假问题,笔者关心的是,听起来如此庄重神圣的奖项到底该不该设立。不管是“中华脊梁奖”,还是“共和国脊梁奖”,其名称所代表的荣誉和分量不言而喻。如果不是杰出的、非同寻常的且在历史的某个关键时刻起到重大作用的人物,哪有资格配得上这样的名誉?因此,即使“中华脊梁”所有的程序和活动都符合规范,谁来做“中华脊梁”也是个棘手的问题。可以说,奖项设立本身就注定了尴尬结果的出现和争议的纷扰。
这些年,文艺界、商界乃至整个社会一直热衷于评奖,尤其对以“国家”名义出现的奖项情有独钟。前几年就有好事者设立了一个题为“国家精神缔造者大奖”的奖项,结果因为颁给了一位知名女演员而招致非议。从现在的情况看,国家级别的大奖在很多场合已成为某些商业牟利活动的噱头。
网上也有一种见解,说这次评奖不过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因此哪怕是用了“国家”名义,也没有必要当真。然而,当闹剧轰轰烈烈上演,并夹杂了很多伪劣时,人们才猛然意识到,原来闹哄哄的牟利行径所形成的对神圣的亵渎依然令人心痛。评奖本身并没有错,但奖励是要以敬畏为前提的,而“国家”名义更不可用作沽名钓誉的资本与名号。无论如何,对于真正崇高的东西,人们还是应该保持足够的敬畏,少干一些无知无畏的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