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5日电(记者刘书永)为指导和促进“十二五”时期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民政部继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之后,今日正式在京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纲要》对“十一五”期间慈善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总结,明确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慈善文化是“十二五”期间慈善事业的重点任务。
《纲要》将“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慈善文化”作为“十二五”期间慈善事业的重点任务。强调加强慈善文化建设。
《纲要》指出,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慈善文化,吸收国际先进的慈善理念和管理方式,不断丰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统一,与人道主义精神、现代财富观、社会责任感等相融合的现代慈善文化。将慈善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相帮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以学校、社区为主要载体,将慈善文化融入课堂,挂入社区宣传栏,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教育宣传活动。加强慈善学科建设,制定慈善教育计划,指导学校在德育课程中培育慈善意识,弘扬慈善行为,并纳入学生素质评估中。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列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评比的指标体系,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继续完善和实施“中华慈善奖”的评选表彰,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嘉奖和弘扬,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筹建中华慈善博物馆,发挥其展示、宣传慈善文化的作用。积极推动慈善周、慈善日等多种形式的慈善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
《纲要》指出“十二五”期间,一要完善慈善事业法规政策体系;二要促进公益慈善组织发展;三要加强慈善事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四要不断拓展慈善资源;五要完善慈善事业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