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党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直接关系到“四位一体”建设和人民群众的民意民生。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文化发展体制,应当重新认识并着重处理好以下四大关系,这是不断增强我国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实现社会主义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的着力点。
一、正确认识文化软实力与经济硬实力的关系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这标志着我们党将文化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战略高度。
“软实力”是由西方学者提出的崭新概念,它相对于国家经济、科技、军事等有形的“硬实力”,内涵包括政治价值观、文化、外交政策等无形力量,体现为一个国家的文化基本形态、社会主流价值理念、社会制度及外交策略等方面所具有的国际影响力与感召力。文化软实力则主要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基于其民族文化而具有的凝聚力、生命力、创新力和传播力,它以其特有的渗透力、吸引力、感染力而成为国家软实力的核心因素。
世界全球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充分显示了文化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力,文化软实力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也受到全球普遍重视,各国政府纷纷调整文化政策,制订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以求壮大本国文化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因此,全球化的文化软实力博弈日益升级。目前,美国已经将其文化产业作为了主导其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2010年美国媒体娱乐业年出口额已达900亿美元。然而,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虽然经济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位,但文化发展速度却明显滞后,文化影响力也亟待提高。如果说在经济领域我们存在贸易顺差,而在文化领域则存在明显的交流逆差。根据中国文化软实力研究中心等机构联合发布的《文化软实力蓝皮书:中国文化软实力研究报告(2010)》介绍,在世界文化市场中,美国独占43%的份额,欧盟占34%,而我国文化产业在世界文化市场上的份额不足4%。而从国际对比看,我国文化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中比例,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已经达到的10%以上的水平。这充分反映了我们在文化软实力方面存在较大欠缺。
当今时代,文化与经济、政治的相互交融程度不断加深,各国文化呈现出交锋与交流、合作与较量的新格局,导致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性日益彰显。首先,提升文化软实力事关现代社会发展速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行动计划》中指出,“发展可以最终以文化概念来定义,文化的繁荣是发展的最高目标。”强大的文化软实力具有凝聚社会、整合社会的功能,是一个国家发展和稳定的思想保证,它有利于开发民族智力,增强认知事物的能力,为发展提供前进方向和精神动力。第二,提升文化软实力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一个民族的觉醒,首先是文化的觉醒,一个国家的崛起,离不开文化的支撑。纵观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没有文化的繁荣昌盛,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强盛。第三,提升文化软实力事关国家综合国际竞争力。文化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如今的文化观念、形态及其市场的国际竞争已经与政治斗争及意识形态较量密切相关。因此,要提升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发展利益和文化安全,就必须加大文化发展力度,形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地位相适应的文化软实力。第四,提升文化软实力事关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显著标志,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只有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动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胡锦涛总书记就上述重要性做出过深刻结论:“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中央领导对上述重要性的高度重视,实际上从另一个角度也为我们克服和防止重“硬实力”而轻“软实力”倾向,努力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全面协调发展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二、正确认识改革创新与发展繁荣的关系
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内容,是各领域发展的根本途径。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证明,谁改革创新意识强、力度大,谁就能增强活力、快速发展。当前,我国文化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经济基础、体制发展和社会条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升民族文化的国际影响力等方面,文化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创新已经面临着诸多不可回避的重大挑战,其紧迫性更加凸显。
改革是文化发展的动力,创新是文化建设的灵魂,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实现文化的繁荣发展,仅靠加强领导、增加投入是远远不够的。社会经济发展最强动力在于通过创新观念去推进体制与机制创新,这也是江苏新一轮创新驱动战略的核心,这也是加大思想解放程度,加大文化领域的改革创新力度的必要性所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在时代的高点上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是繁荣文化的必由之路。”
推动文化领域的改革创新,要转换思路,开阔视野,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一方面,体制机制是关键。体制机制是文化发展稳定性的规范框架,也是文化发展中产生矛盾和问题的根源。长期以来,制约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体制弊端,就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性质相混淆,事业的职能和企业的功能相混淆。必须要更新理念,创新手段,彻底革除这个体制性障碍,建立起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以体制的先进性和机制的有序性来拓展文化发展的空间和活力,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
另一方面,文化领域自身的改革创新是实现文化大发展的基本途径。因此,在进一步创新文化发展观念方面,必须准确把握文化发展的规律和要求,不断深化对文化地位和作用、文化发展方向、文化发展动力、文化发展思路、文化发展目标等一系列问题的认识。在创新文化发展内容方面,必须既要注重文化的世界性,具备世界眼光,又要强调文化的民族性,弘扬民族精神,既要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又要与时俱进,推进文化的创新;在创新文化发展形式和手段方面,要充分运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高新技术,打造文化品牌,拓展传播渠道,提高传播效率,不断增加文化的表现力、影响力。
三、正确认识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与商品属性
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兼具意识形态属性与商品属性。文化一方面承载着社会价值诉求、教化理想、审美判断等精神内容,它构成了社会意识形态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有着其独特的政治性与复杂性,涉及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另一方面,文化作为人们消费的一种产品,又具有商品的自然属性、自身形态、特殊形态。作为商品的文化也严格地遵循着商品的一般价值规律。
在文化这两方面属性中,意识形态是文化建设最核心、最根本的资源,它反映着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念,对国家的发展起到方向性作用,对理论的创新起到引领作用,对人们的行为起到凝聚作用,事关社会主义事业的思想保证、精神支撑、道德基础和社会风尚,是文化软实力中的软实力。因此,对于应当充分体现国家意识形态的文化产品,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国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衡量一个国家软实力的核心就在于社会核心价值的认同。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用生动形象的文化产品来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文化的繁荣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在体现文化的意识形态方面,我们应当充分发挥政府公益性公共文化基本服务渠道及其基本产品的主导性载体作用,通过设计、创新、生产与供给等环节的体制与机制改革创新建设,加大先进文化对广大群众的正面推进,加大对承担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相关文化产业的引导、扶持和奖励,积极营造出一种全民崇尚、创新、享受和发展先进文化的良好时代氛围。
与此同时,文化的商品属性提示我们,对于偏重不同属性的文化产品,应该基于它们各不相同的创意条件、生产规律、市场规则、价值尺度,运用不同的管理主体、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分类区别对待。对偏重于意识形态领域的文化产品,应当以党委有关部门为管理主体,运用政策指导、问题探讨、思想引领、机制建设等方法加强管理,既要防止出现管得过细过死的现象,又要避免大而化之、疏忽轻视的局面。对于具有很强商品价值属性的文化产品,应由政府作为管理主体,运用市场监管、行政执政、政策扶持等手段,注意发挥市场在配置文化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运用市场的调节手段,引导优秀文化产品的生产,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四、正确认识微观性市场主体发展与宏观性文化体制完善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要解决好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性质相混淆的体制性障碍,改变以往那种管理的低效紊乱,切实处理好微观性市场主体的发展与宏观性文化体制的完善,以期达到既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又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目的。因此,应当一方面通过政府主导、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另一方面通过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同时,围绕这两个方面形成以下有力抓手,以切实同步推进微观性市场主体发展与宏观性文化体制完善。
一要重塑市场主体。要遵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总体要求,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着力推进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改企转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壮大实力;大力推进国有文化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加快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其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推进文化企业结构调整优化,严格管理制度,改善经营方式;要像经济领域那样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采取“非禁即入”方式,通过产权转换、共同开发、参与投资等多种渠道参与文化产业发展。
二要完善市场体系。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建设,加快建立有利于文化工作者各尽其才、各得其所,优秀文化产品不断涌现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文化发展的活力,解放文化生产力。要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将文化供给和文化消费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要素市场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推行知识产权代理、市场开发、市场调查、信息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培育和规范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大力培育和开拓农村文化市场;培育文化市场竞争主体,构建文化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力度,增强文化主体的活力,促进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要改善宏观管理。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党委领导有力、政府管理有效、调控适度、运行有序、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宏观管理体系,确保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统一高效,从而切实提高文化宏观管理能力,实现文化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以激励创新、发展产业、支持公益为总体思路,通过制度设计和能效开发体现党对文化产业的宏观引领力。在遵照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文化单位的同时,党委要对文化企事业单位的重大人事变革和重大决策制度实现调控。要加快文化立法,着力完备文化法律体系,实现宏观管理的法制化。
四要转变政府职能。政府对文化领域的管理应当仅仅限于宏观管理,即主要体现在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宏观方面,这样文化企业才能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决策的生产者和管理者。应进一步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改进文化管理方式,创新文化管理手段,实现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提高文化行政管理效能。
(作者系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