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0日电(记者 韩小蕙)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6月8日下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就备受关注的刘牧与蔡国强“大脚印”著作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蔡国强的《历史足迹:为北京奥运作的计划》作品独立创作完成,刘牧主张蔡国强的行为侵犯其对作品的改编权不能成立,判决驳回刘牧的全部诉讼请求。至此,一直受到文艺界、法律界、新闻界广泛热议的刘牧与蔡国强有关“大脚印”的纷争,终以蔡国强的胜诉而告一段落。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