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召开的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才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的开幕式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包容性增长,是发展经济学近年来提出的一个新理念。它的主要关注点,一是寻求符合发展中国家国情的经济增长方式,二是使这种方式的经济增长有利于广大民众收入分配的普遍改善。胡锦涛总书记在提到实现包容性增长时,特别强调要切实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强调要为经济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而无论解决社会问题还是奠定社会基础,都需要我们的文化建设去积极参与并自觉担当;并且,我们也需要在包容性增长理念中来思考我们当下的文化建设。
包容性增长理念对于文化建设的有益启示
在发展经济学的视野中,包容性增长理念有一个逐步生成的过程,这是一个从着眼“有利于穷人”的“亲贫增长”、从着眼于社会基层民众的“普惠式增长”逐步完善起来的过程。需要特别关注的是,这里的“亲贫”和“普惠”不只是社会分配意义上的,它们作为“增长”的定语,是社会发展对于经济增长趋向的引导,其中格外关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进程中强调“包容性增长”,是由我们践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发展理念所决定的。这是因为,单纯市场机制驱动下的经济增长往往是“嫌贫爱富”、“见利忘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注“包容性增长”,不仅由“社会主义”的根本属性所决定,而且是“全面市场”观的根本要求。有什么市场能比“普惠式增长”面对更大的市场呢?
我们的文化建设之所以要提大发展、大繁荣和新高潮,就是要不断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一个“广大性”,一个“增长性”,正是文化建设“包容性增长”的应有之义。文化建设作为精神文明的建设,文化产品作为精神产品的生产,我们以往较多地强调它作为精神劳动的“复杂性”和它满足精神需求的“超越性”。这使得在不少方面,文化建设成了部分文化人自鸣清高、自鸣得意、自我标榜、自我陶醉的东西,使得人民群众对我们一些文化人自认为很有价值的文化产品“不买账”;也使得我们文化产品的生产,在“有效供给不足”的同时呈现出“相对过剩”的景观。可以说,当下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需要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包容性增长”理念的。胡锦涛总书记去年7·23讲话强调“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强调“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目的”,在“包容性增长”的理念看来,这其实也是我们当下文化发展的“重要通道”。
“四位一体”赋予文化建设更重要的历史担当
“四位一体”强调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全面推进,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相对于“两个文明”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而言,“四位一体”的指向性更明确、综合性更完备、系统性更有机。事实上,“包容性增长”本身也是要求包容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增长,“四位一体”建设本身体现着“包容性增长”的理念。对于社会主义建设“四位一体”的推进,广大文化工作者是尽心而为、倾力以行的。他们深知今日文化建设的“有位”既是全面建设的“有需”,更是既往文化建设的“有为”,“文化建设”位居“四位一体”其实是赋予了文化建设更重要的历史担当!在我看来,“两个文明”的建设,仍然是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及其意识形态”关系中的认识,强调的是前者对后者的“决定作用”与后者对前者的反作用,文化建设的意识形态属性在这一认识中被高度强调。
我们都知道,广义的“文化”指的是人类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所以在“四位一体”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中也必然包含经济文化、政治文化的建设。我们之所以说“四位一体”赋予文化建设更重要的历史担当,首先是文化建设要考虑“四位一体”建设的整体性要求。这个“整体性要求”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话来说,就是“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也就是说,文化建设要有助于促进经济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有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充分发挥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其次,文化建设要考虑“四位一体”建设的协调性要求。比如说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发展主线中,要将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自觉纳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布局中;比如在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核,因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与全民族文明素质的提高是紧密关联的。第三,文化建设要考虑“四位一体”建设的本体性要求。文化建设的本体性要求就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这方面在当下的重要任务就是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通过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来更便捷、更均等地提供优秀的文化产品,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文化建设的增长方式要关注经济社会结构变革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同时还具体指明:“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是综合性、系统性、战略性的转变,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我们也可以说,当下坚持和推动科学发展,就是“在发展中促转变”和“在转变中谋发展”。实际上,这一“科学发展”不仅是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刻变革”,也必然影响到文化建设的“增长方式”。
毋庸讳言,我们既往的文化体制和机制,是一定时期经济社会结构的产物,是服务于一定时期特定文化建设任务的。在彼时计划经济的条件下,文化产品的供给如同经济产品的生产一样,主要体现出“国家意志”并且在很多情况下体现出一种与“民众意愿”有所偏离的“国家意志”。于是,文化产品的供需关系不是由需求来调节生产而由生产来决定消费,这种“生产决定消费”的生产方式久而久之板结成两个阻碍文化产品生产的障碍:一个是体制性的,维护着“非经营性”的文化生产方式;一个是观念性的,主要是许多生产者认为在这种生产方式中生产的产品正体现出“文化产品的规律”——既包括构成规律也包括接受规律。以至于我们在许多时候漠视民众当下的文化需求,把这种需求视为冲击着文化产品自身规律的“市场规律”。事实上,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观念, 不能只着眼于“观念”而必须触及维护着这种观念的“体制”,这其实就意味着我们不能离开经济社会结构的变革来谈文化建设的增长方式。
文化的“包容性增长”重在促进民生改善和挺进支柱产业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在“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一章有两个重点:一个是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个是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民生改善”和“支柱产业”。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民生优先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路径。对于广大民众而言,最关心的公共服务莫过于公共卫生、公共教育和公共文化,因为这事关康健民体、开启民智和愉悦民心,它们是广大民众在实现温饱需求、安居需求、就业需求后最重要的“民生”关怀和“幸福”企盼。这显然是文化“包容性增长”的应有之义。
就加快发展文化产业而言,显然也是国家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方面,是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重要体现。在我们当下的文化建设中,之所以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一是因为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是世界经济增长的新趋势,二是“四位一体”建设需要发展文化产业来整体提升国家实力特别是“软实力”,三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这一抓手,四是只有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才能更好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多样的、增长的文化需求。这最后一点其实正是我们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的目的,而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看到了“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共同点。因为,文化产业是将工业化生产理念作用于文化产品的生产,以“同型批量”的产品生产为特征。为此,它一方面要考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基本需求,一方面又要考虑生产最优质的产品并通过“批量”降低人民群众的消费成本。换言之,向人民群众提供免费的、公益性的文化服务与文化产品生产方式的产业化并不是一对矛盾,恰恰是因为文化产业的更大发展才使我们在更大范围内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成为可能。这其实就是文化“包容性增长”最重要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