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3月25日电(通讯员 罗彬、孙维 记者 叶辉)记者今天在浙江省卫生厅获悉,随着长兴县等最后一批4个县(市、区)正式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浙江省90个县(市、区)政府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这标志着浙江省的基本药物制度已初步建立,并提前一年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全省全覆盖。
据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一年以来,药品费用出现了两个“显著下降”,累计为群众减少药品支出费用18.09亿元。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推进,一年来,浙江省各级财政累计下拨补助资金13.62亿元。通过集中采购,药品采购价格总体下降,省药品集中采购的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药物、全品种药物与国家指导价相比分别下降了45.3%、49.1%和40.61%;实行统一的配送制度,减少了中间环节,统一了配送渠道,药品质量管理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