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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19日 星期六

    首次全国水利普查进入全面调查阶段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19日 07版)

        本报北京3月18日电(记者何平)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今天正式启动,水利部部长、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雷表示,水利普查将以县级普查机构为主实施清查工作,根据普查对象的实际情况,通过档案查阅、实地访问、现场测量、工程查勘、推算估算等方法,全面获取普查数据。

        为全面了解水利发展状况,提高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保护,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至201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全国水利普查是为了查清我国江河湖泊基本情况,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建立国家基础水信息平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

        据介绍,首次全国水利普查的对象是我国境内的所有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社会经济取用水户。普查的内容一是河流湖泊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二是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三是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包括分流域人口、耕地、灌溉面积以及城乡居民生活和各行业用水量、水费等;四是河流湖泊治理和保护情况,包括治理达标状况、水源地和取水口监管、入河湖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量等;五是水土保持情况,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六是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各类水利机构的性质、从业人员、资产、财务和信息化状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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