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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加,从2006年的2010亿元提高到了2010年的3185亿元。仅2010年提高养老金标准,中央财政就补助中西部省份236亿元;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60元给予了补助;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部分,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更是全额补助。如此力度,真正体现了“共享发展成果”的执政理念。
计划到201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