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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2月25日 星期五

    擦亮眼睛,谨防无证行医

    《 光明日报 》( 2011年02月25日   06 版)
    漫画:朱江

        “2009年底,一名陕西来京人员的孩子生病了,他带着孩子到北京通州区一家无证行医的黑诊所接受输液治疗,最终导致患儿死亡。”今天,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毛羽特别提醒公众,无证行医危害大,就诊时要擦亮眼睛,以免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无证行医危害多

        毛羽介绍,无证行医是指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或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地点擅自开展诊断和治疗活动的行为。如常见的开药、打针、输液、接生、拔牙等医疗活动。以义诊的名义推销药品、器械和在商场、药店内使用仪器进行诊断等行为,都属于无证行医。

        “无证行医扰乱医疗秩序,严重影响和危害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毛羽指出,首先,无证行医人员没有医学专业知识,有可能延误疾病的治疗;其次,他们没有处理病人突发情况的能力,给就医者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第三,非法行医地点通常设施十分简陋,环境卫生条件差,存在着交叉感染和加重感染的可能。近年来,北京发生的无证行医致人死亡的案件中,多数是由输液、打针等诊疗活动引发的。

        此外,无证行医造成产妇或新生儿死亡的案例也时有发生。由于无证行医人员没有相应的临床经验,对孕妇和新生儿出现异常情况的后果无法判断,常常贻误抢救时机,危及产妇、新生儿的生命安全。

        三招识别无证行医

        公众应该如何识别无证行医呢?毛羽为公众支上三招:

        第一,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一般在就医的醒目地点,可以看到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果没有看到此证,可以提出查看,提供不了该许可证的,就可以认定为非法。

        第二,行医人员如不能提供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也是无证行医的行为。

        第三,看现场。非法行医的场所往往环境脏乱,使用的设备、器械未经消毒灭菌反复使用,或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重复使用。在查抄扣押的医疗物品中,经常可以看到,无证行医的地方多数没有消毒灭菌条件,治疗工具未经消毒,易造成患者感染乙肝、丙肝、艾滋病等经血液传播的疾病。

        全力打击不手软

        “保护公众健康,维护正常的医疗市场安全,是卫生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帮助”,毛羽表示,希望广大公众提高对无证行医的认识,自觉抵制无证行医。北京市民如发现无证行医的情况,可以拨打“12320”举报,有关部门会迅速查处,情节严重的将移送至公安机关。

        据悉,卫生部门一直把打击无证行医作为重点监督执法工作,2010年,北京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2142人次,取缔无证行医1844户次,罚款44.77万元,没收药品1299箱、医疗器械1031件。

        自2009年12月至2010年10月,北京市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无证行医案件9例。其中已有1名无证行医人员,因无证行医罪被判处7个月的有期徒刑,有力震慑了无证行医者,起到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本报北京2月24日电 本报记者 田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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