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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1月07日 星期五

    大遗址保护是遗产保护的典范

    《 光明日报 》( 2011年01月07日   09 版)

        大遗址,顾名思义,面积大是毫无疑问的。因为大,往往包含着大量重要的历史文化信息;因为大,它的发现往往弥足珍贵,几乎一经发现就成为重大考古项目。然而,也正是因为大,保护工作涉及的部门、单位、群众就多;因为大,保护所需的费用就多;因为大,管理起来难度就高……就因为这个“大”字,它几乎包含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所有问题,几乎成为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烫手山芋”。也正因如此,大遗址保护工作的成功与否就成了一种衡量标准,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

        从2005年国家正式设立大遗址保护专项资金,投入20亿元启动大遗址保护工程,到2006年国家文物局启动100处重要大遗址的保护工作,经过“十一五”期间的不懈努力,大遗址保护取得了丰硕成果,形成了以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西安片区、洛阳片区‘三线两片’为核心,100处重要大遗址为重要节点的基本格局。

        目前,大遗址保护已从仅靠文物工作者孤军奋战的行业行为晋升为得到广泛理解和参与的社会文化公益事业。当保护成果一次次地向人们证明文化遗产不代表贫穷落后和脏乱的时候,当大遗址成为城市中最美丽的地方、成为改善人们生活中环境价值最大的地方的时候,当大遗址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提高的动力和资源的时候,“一无所有”的大遗址必将向世人展现出其贯穿历史的“万千气象”。

        大遗址是什么?

        大遗址是指大型古文化遗址,由遗存及其相关环境组成,一般是指在我国考古学文化上具有重大意义或在我国历史上占有政治、经济、文化、军事重要地位的原始聚落、古代都城、宫殿、陵墓和墓葬群、宗教遗址、水利设施遗址、交通设施遗址、军事设施遗址、手工业遗址、其他建筑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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