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近日报道,新疆将对乡镇政府“一票否决”事项进行规范清理,除中央要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外,其他“一票否决”事项一律取消。据介绍,此举旨在减轻基层政府负担,加快基层政府转变职能。
对于政府部门内部的“一票否决”制,人们并不陌生。为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加强对官员的政绩考核,在一些地区,一票否决制以“红头文件”等形式普遍实行。在经济和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这一问责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既激发了地方政府和官员施政的积极性,又制约了其行政行为的随意性。
然而,近年来一票否决制的一些弊端也逐渐显现,最突出的便是用得过多,很有泛滥之势。由于一票否决往往能够发挥立竿见影的效果,一些地方政府因此将其视为“捷径”,大力加以推崇。由此,一票否决的名目不断增多,“体态”日益臃肿。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到计划生育,从环境保护到安全生产,乃至突发事件和招商引资,一票否决似乎无孔不入。
随着一票否决的增多,基层政府和官员的压力不断增加,工作经常疲于应付,缺乏改革和创新的勇气。一票否决给人以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之感。在其高压态势下,一些基层政府官员如履薄冰,一旦被一票否决,所有成绩都会归零,从而产生严重的受挫感。而一旦压力超出承受能力,一些地方部门和官员便会破罐子破摔,不拿一票否决当回事。由此一来,一票否决就从利剑变为钝刀,失去了原有的震慑作用。同时,在这一考核机制下,官员还容易产生骄傲心态,把“不出事”当成“本事”,似乎只要不被一票否决,自己的工作就完美无缺。
其实,频繁的一票否决也缺乏科学性,不利于全面客观地考核地方政府和官员的工作业绩。一些地方为了表示“重视”,出台一票否决的时候,没有严格的调研论证,仅仅是“你有我有”的随大流,因而到真正执行时,实际效果大打折扣。毋庸讳言,如今,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已步入一票否决的误区,仅仅将之作为特殊时期的一种特殊手段,以便谋取短期成效。由此,很多时候,一票否决也沦为某些地方搪塞公众的手段,徒有其表,未见实效,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事实上,重要的公共事务,要真正抓好抓实,还是要依靠政府部门的常态和长效管理机制。
日益臃肿的一票否决制只有科学瘦身,才能真正发挥威力,推动政府工作的不断进步。从这个意义说,新疆为基层政府减负的尝试值得肯定和期待。当然,为官员减负绝不能辜负百姓的期待。在削减一票否决名目的同时,有关部门应以科学的方式加强对政府官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他们服务百姓的意识和能力。
朱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