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12月27日电(记者 王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今天向社会公布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基本模式为:高考统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按照这一方案,2011年高考成绩仍然作为划定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时投档的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方案在原有高考方案的基础上,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模式。主要进行了四个方面的改革:一是考试科目保持文科和理科的考试科目和现行考试科目不变,依然实行“3+文综/理综”考试科目的设置。但对单报体育类考生、艺术类考生实行“3+术科”的考试科目设置。术科是体育和艺术类考生的X科;二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考录取参考依据,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换算成相应的分数,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分数较高的考生;三是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呈现,评价结果将作为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地方、学校考试(考查)科目(包括体、音、美、综合实践活动、地方和校本课程、理化生及技术课程实验操作)的等级成绩进入高考考生电子档案;四是2011年外语/汉语科目考试时,听力考试成为必考内容,但考试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