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 冯永锋)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通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施行。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废弃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等年产生量约2500万台,合50多万吨。2011年1月1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处理发展规划、基金、处理资格许可、集中处理、信息报送等一系列制度。为配合条例的实施,环境保护部近期制定下发了系列相关配套政策。
这位负责人指出,为了保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顺利实施,环境保护部要求:一要对处理企业数量、结构和规模进行统筹规划,避免处理企业一哄而起,造成处理能力总量过剩和结构性过剩。二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作用,引导和促进处理产业向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三要严格依法审批处理企业资格。四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做好条例施行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衔接工作,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