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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

    新泰市公安局“四个一”规范化执法

    记者 邢兆远 通讯员 肖根法 《 光明日报 》( 2010年12月16日   02 版)

        本报新泰12月15日电 12月14日,记者在山东新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办公大厅里看到,4个侦察中队被网格化成4个办公区,一切工作有标准,一切标准有程序,一切程序有监督。经侦大队长马新民介绍说:“我们在工作中做到“四个一”,即对每一个案,审前集体一评议,审中录像备案一光盘,审后一回访。去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56起,立案142起,破案1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8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履行打击、服务和参谋三大职能,新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以抓规范来促办案、促队伍、促防范,构筑经侦工作的新模式,走上规范化执法的轨道。近年来,这里没有发生冤假错案、经侦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相继获得“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省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全省先进经侦大队”、“全省经侦三基工作示范单位”等多项省级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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