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4日电 教育部今天公布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高等教育部分。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试点工作包括六个部分:安徽省、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北京大学等33所部属高校,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赣南医学院、海南大学、西藏藏医学院、青海大学藏医学院等试点完善教学质量标准,探索通识教育新模式,建立开放式、立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北大等部分高校设立试点学院,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验;
北大等17所部属高校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北京市、在沪部分高校及附属医院、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宁夏医科大学试点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深化专业学位教育改革,探索和完善科研院所与高等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体制机制;
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云南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试点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探索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济南市、广东省广州市则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同时发布的部分高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有清华北大共建生命科学中心、上海交通大学探索校企联合培养工程人才新模式、复旦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据了解,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将在两校两个生命科学中心的基础上,建立生命科学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改革试点。扩大两校生命学院本科招生自主权,探索精英式育人模式。博士研究生的招收打破传统考试习惯,根据大学综合表现,邀请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参加教授主持的专业面试,并参加英语综合考试。
上海交通大学将建立“能力建设+知识探究+人格养成”三位一体的精英工程人才培养体系;实施以企业项目研究为主导的产学研联合培养精英工程人才的“双导师”制和项目资助制。
复旦大学将在数、理、化、生几个基础学科开始实施“望道计划”,构筑“拔尖人才”培养平台,实行动态进出机制和自由选择专业机制,创新培养模式,努力使这些优秀学生成长为相关基础学科领域的领军人物,并逐步跻身国际一流科学家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