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拉萨12月7日电 “民间的、原生态的歌舞艺术资源被挖掘和创新,搬上了大舞台并走向世界,标志着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得到全面保护。”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任淑琼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5年来,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投入2400多万元,各地也投入近2000万元的经费,用于西藏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任淑琼说,这些经费的投入为西藏培养非遗传承人、建设非遗保护场所等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条件。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社会文化处了解到,西藏自2005年全面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以来,初步摸清了非遗种类、数量与分布状况。通过普查,共发现非遗项目406个,发现传统戏剧演出机构83个,收集涉及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等项目的录音带(录像带)1500余盒、照片4万余张,发现各类非遗项目传承人1177名。
在此基础上,西藏各级文化部门对收集来的文字、照片、影像等第一手资料进行了分类归档,建立健全了自治区、地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先后向国家申报了15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90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命名了三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作名录和首批代表性传承人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