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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7月22日 星期四

    无锡中院:把庭审搬上网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07月22日 09版)
    图为无锡中院对一起继承纠纷案的庭审进行网络直播。(苏晟元摄)

        7月7日上午9:30,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5法庭网络直播一起普通的继承纠纷案件。40张旁听席坐满了社区居民、大学老师,而更多获悉此案的网民也在网上参加了“旁听”:

        刘道亮是刘友文与前妻所生之子。1996年12月,刘友文和习惠娟登记结婚,双方均属再婚。2002年2月,刘友文和习惠娟经调解离婚。2009年6月,刘友文因病去世。病故前,刘友文和习惠娟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习惠娟照顾刘友文,刘友文去世后其住房公积金、房屋等由习惠娟领取和所有。父亲去世后,刘道亮认为房屋为自己所有并占用。对此,习惠娟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为自己所有。

        这起继承纠纷案件并不复杂,主要涉及老人赡养及遗产继承问题,但在如何认定遗赠扶养协议的合法性,同时考虑社会公序良俗方面具有典型性。诸如此类贴近百姓、易于理解、社会效果明显的案件,都是无锡中院庭审网络直播栏目《庭审在线》的选择标准。

        “我们必须多从法院工作特点出发,以老百姓喜闻乐见、能为大众理解接受的方式方法进行普法宣传。”无锡中院院长褚红军说,借助网络媒体优势进行庭审网络直播,有利于推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有利于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司法公信。

        目前,无锡两级法院审理的案件中,近九成案件为民事、商事案件,这些案件中很大一部分带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与老百姓的生活、工作等密切相关。为此,无锡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的要求,以贴近百姓进行普法教育为主旨,选择民众关注度较高、具有典型法制教育意义的案件,每周一期直播庭审。同时,邀请法律专家、人大代表等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为广大市民、网民提供法律服务。

        据无锡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正在举办的“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评选活动,28位候选法官主审的案件也将上网直播,接受社会民众的“网评”和“点评”。

        “把庭审搬到网上,要法官能够现场审好案子,更要经得起长期的、广泛的‘点击’。”一位主动报名参加庭审网络直播的主审法官坦言确有压力,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就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综合要求。“但是,群众看得见要把案子办好,群众看不见也要把案子办好,更要办出和谐案、公正案、精品案。”

        开辟庭审网络直播《庭审在线》栏目,是无锡中院打造“司法阳光工程”以来,继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刻录光盘、裁判文书上网等审判公开措施推出后的又一举措。此外,太湖明珠网法院频道”的开设与全新推出的无锡法院网形成网网互动,为广大市民、网民提供全面的法院信息资讯和法律服务。

        “这种模式不但给法律专业的学生提供了更多学习机会,对提高广大市民、网民的法制意识也会起到积极作用。”现场旁听的江南大学法政学院教师杨梅认为,旁听庭审总会受到旁听席位数量等限制,有了网络直播,现在可以在网上直接观看庭审。随着网络越来越普及,普法的受众范围也将更加广泛。(本报通讯员陈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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