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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07月09日 星期五

    “民评官”结果保密让人叹息

    作者:庾向荣 《光明日报》( 2010年07月09日 02版)

        近日,重庆忠县利用手机平台展开的“民评官”第一批试点已经结束,试点情况喜忧参半。但评议的最终结果并没有对外公布,只是报给了县上少数几位领导参阅。此项工程负责人称,试点并不会停下,还会相应扩大。手机平台具有“群体量大、参与的人多、面向最基层、信息反馈及时”等优点,确实是吸引最广大基层群众参与评比的好渠道、好方法。这是忠县有关部门在改进干部考核方式上所作的有益探索,值得肯定。

        但遗憾的是,新闻报道并没有明确所谓的“喜忧参半”具体指的是什么。如果说试点效果还不明显,那应当是正常的现象。所谓试点,就是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找到一条正确的路子。从报道中可以看出,“民评官”虽然面临着一些困难,但“试点并不会停下”的表态,仍让人看到了当地改革的决心和勇气。

        笔者认为,目前要做的,也是最为关键的,并不是扩大规模,而是要尽快对外公布试点的结果。显然,试点的结果不能只是报给少数几位领导参阅,而是应当向全体民众公布。这是因为,这是一项面向公众的活动,广大基层群众是活动的主体,他们理应知晓评议的最终结果。这也是确保活动能够顺利开展下去,并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举措。

        作为一项公众参与的公共活动,结果的公布至关重要。正如公众的点评一样,公众对结果的获知也是此项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管公众有没有兴趣知道最终结果,公示是对他们的必要回应和尊重。如果相关部门不对外公布评议结果,那么公众就只是一个被利用的工具。评议结果的保密,也许护住了个别官员的面子,但这必将会严重挫伤公众的积极性,而没有了民众的广泛参与,评议将成为有关部门的“独角戏”。

        此外,“民评官”结果的保密,难以保证评议的科学性,更难以产生有益的社会影响力。公开实质上是对活动的监督,只有公开才能保证活动不变质,否则所谓评议可能被某些部门、个人所操纵,落下“暗箱操作”的嫌疑,使评议结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可以设想,在没有结果、又乏公正的情况下,没有多少人会去关注评议的最终结果,也不会有多少人会在意评议的最终结果。对评议参与者来说,这样的评议可有可无;对评议对象来说,这样的评议不痛不痒。因此,除了一些场面上热闹外,缺乏结果的评议不会有多少实质意义。

        总而言之,忠县相关部门组织活动的出发点是好的,采用的形式也有创新的意味,但如果不对外公布评议结果,已有的试点和将来的规模扩大都会面临寸步难行的窘境。因此,尽早公布评议结果,才是推进当地手机评议试点工作的不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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